内容正文:
第17课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思维导图 核心知识 基础好题 提升押题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战国时期: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户籍制度逐步确立。
秦朝:实行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户籍外,宗室籍、宦籍、市籍等。
汉朝:编户齐民。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
东汉末、西晋:东汉末年,户籍散乱。
西晋时期,重建户籍,以黄纸登记,称为黄册。
东晋、南朝:南方土著黄册,北方侨居白籍。东晋后期和南朝,土断,白籍人口土著化,承担赋役。
隋唐:重新核定户籍。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宋朝:户籍分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主户与没有土地的佃户——客户。
元朝:按职业定户籍,如军户、民户、匠户、站户等,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明朝:以职业定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 以里甲制为基础,制造户籍册
清朝:户籍管理相对松弛,乾隆年间,朝廷谕令户籍永停编审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
1、功能:征收赋税及征派兵役;控制职业,固定身份;限制人口流动(加强了对民众的管理);强化基层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等级特权。
2、特点:
地域性:政府将人口控制在特定地域范围中,限制其流动
等级性:有特权户种、民籍户种和贱籍户种等类别。
世袭性:不同等级、职业间的流动受到制约,户籍是世袭的。如军户、匠户和杂户就具有非常突出的世袭性。
被赋予社会治安职能:宋代以后出现了保甲制,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被赋予了社会治安功能。
3、因素: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内在要求;封建剥削土地制度的长期存在;高度集中中央集权的强力维持;森严的等级制度和普遍的等级观念等。
二、历代的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1、历代基层组织
秦汉至明清,县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下设直接管理民众的基层组织。
秦汉时期,县下设乡里。乡设三老,掌教化;设啬夫,掌狱讼、赋税;设游徼,掌补盗。里设里正。乡里之外有亭,设亭长,负责传递政令和维护治安。
后代沿袭这种乡里制度,稍有变化。
唐朝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明朝实行里甲制,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长、里长。
2、基层民众的自我管理与监督
秦汉:什伍组织;唐朝:邻保制度;北宋:保甲制;明朝:十家牌法;清朝:保甲制
特点和影响
中国古代乡村治理含有一定的自治因素,但始终没有发展为真正的乡村地方自治。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王权的扩张,乡村社会治理越来越深地受到国家政权的干预和控制,其自治性逐渐消退。
巩固了封建统治,稳定地方秩序,推动社会经济、文化习俗的发展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1、历代的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的措施
汉朝建立常平仓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秦汉时期皇帝赐给高龄老人鸠仗
隋文帝置仓积谷,预防荒年,还鼓励民间自置义仓。官仓救大灾,义仓防小灾。
政府设有收容贫老、孤儿和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如养病坊
北宋之后,宗族内部的救助活动逐渐兴起。范仲淹在族内创设义田,赈济族人;宗族通过设立义田、义学、义宅、义冢等族产,资助族中贫困者。福田院。
明清时期,慈善组织开始兴起,出现了善堂、善会等慈善机构。明初朝廷令各地有司优抚高年平民;养济院;《大明律》中对救助鳏寡孤独有专门的律条规定。
关于社会救济
1、社会救济的原因
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灾害发生时,人民生活缺少保障;
农耕经济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
儒家的民本思想
统治者巩固统治需要
2、社会救济的特点
政府救济与民间救济相结合
社会救济的主体是政府,民间组织处于辅助地位;
立法保障;设立专门机构;
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措施。
3、社会救济的意义
社会救济为民众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以保证人口繁衍和正常生产活动的进行,有利于维护统治。
1.为改变官府所办育婴堂陷入空转的怪圈,清中后期两湖绅商士庶等民间力量主动介入育婴事业。下面为湖南省洪江育婴堂的保单,由此可知( )
A.堂婴领养程式较为严格 B.官府退出育婴堂的管理
C.民间力量主导育婴事业 D.两湖育婴事业迅速改观
2.东晋大司马桓温执政时,于兴宁二年三月庚戌日行土断法,他把侨州郡县流民编户入册,一起纳税,史称“庚戌土断”,土断之后,国家控制的人口大量增加,土地税收也增多了。据此可知,土断制度( )
A.强化了政府对基层的控制 B.推动门阀政治的形成
C.解决了土地兼并问题 D.消除了国家与世族的矛盾
3.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出任南赣巡抚的王阳明为整饬官风、治理社会,颁布了《南赖乡约》,并按乡约设立了乡约会。王阳明要求乡民必须都参加乡约会,并下令如果不参加将罚银一两。这说明明代乡约( )
A.具有一定的行政化倾向 B.承载了基层民众的自由意愿
C.以完善儒家思想为目的 D.削弱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
4.秦墓竹简记载,“男子死(尸)所到某亭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