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政治生活》课件
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六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知识体系构建】
考点一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大代表
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基础知识梳理】
提醒: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①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它们之间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②人大产生并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其他国家机关是人大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人大的有关政策和决定。
③人大对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既是支持,也是一种制约。一方面使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以人大为依靠,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权力滥用,保证国家权力合理配置和有效运行。
④“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但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所有国家机关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宪法、法律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常设
机关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其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务委员会
【知识提醒】:区分与人民代表大会相关的几组概念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区别:
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前者。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大常委会的区别: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的部分职权由人大常委会行使,对人大负责。
(3)国家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
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是立法机关。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权 内容 区分
立法权 制定、废止、修改法律 四种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如果是关于法律的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国家机关人员的任免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询问等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大政方针、划规的通过则是决定权
决定权 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任免权 选举、任命、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一委”
【知识提醒】
(1)关于立法权。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基层政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立法权。
(2)立法机关与享有立法权的机关。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系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国家行政机关系统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行政法规)。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
(3)监督法律实施≠法律监督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执法检查等监督法律实施的职权,但不是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同样具有监督法律实施的职权,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知识拓展】正确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与职权: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不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是国务院。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都是国家立法机关,但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普通法律的立法权,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
④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提议修改宪法,但无权修改宪法(只有全国人大才有权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权。
3.人大代表
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产生和
任期 由民主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权利 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义务 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