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节 法律保护公民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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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隐私的两个要件: 一为“隐”, 二为“私”。
“隐”即隐藏, 是当事人不愿公开,不愿让他人介入,或不宜公开,他人不宜介入的事情。
“私”即个人之事, 与“公”相对应, 是指纯粹个人的, 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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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不愿意。
1 .什么是隐私?
隐私是 指个人心理、生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
人人有隐私
收入、电话号码、家庭关系
日常生活、社会交往
日记、书包、住宅、通信
隐私
私人信息
个人私事
私人领域
1.老师的收入
2.甲同学向老师报告乙同学偷了300元钱
3.个人病情
4.著名影星刘晓庆被有关部门查出她的收入状况,发现她有偷税漏税行为。
5.我往来的朋友
6.我双休日的安排
7.犯罪嫌疑人的信件往来
—是
—是
—否
—否
—是
—是
请判断下列哪些为隐私
—否
隐私权是指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2.什么是隐私权?(秘密公不公开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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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私和隐私权(注意区分)
隐私,指个人心理、生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隐私权:指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包括: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方式刺探他人秘密,传播他人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人信息等。
探究:
请同学们列举一些生活中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二、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
公民的隐私权属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与其他人身权利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受到他人尊重。
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想修建一座宫殿。可是因为一座小磨坊挡住了宫殿的修建进程。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这位领袖非常扫兴。但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磨坊。不料,这个磨坊主觉悟非常低,丝毫不顾全大局;心里只有小家,没有大家,一点不把“市政规划”和“国家形象”放在眼里,就认一个死理,这座磨坊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人员把磨坊给拆了。有趣的是,这个钉子户拆迁时倒很配合,展现了良好的绅士风度,好像一点都不担心。
第二天,这个老汉居然就在当地一纸诉讼把国家元首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果居然是威廉一世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重新把那磨坊盖起来,以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威廉贵为一国之君,拿到判决书也只好遵照执行,本来是想办件好事,现在比窦娥还要冤。而那个刁民此时躺在他的小磨坊里,一边数钞票,一边偷着乐,压根就用不着冒被遣送拘留的危险,也不担心什么打击报复,秋后算账,从此以后不管什么国际友人来访,他天天心安理得磨他的面粉。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仍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这一事件说明了什么?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这既是一个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人权理念和准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家是私人生活的领地,是公民最安全、最隐秘、最独立的“私家天地”,也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和自由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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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合法使用枪支
两名公安人员着装到王某的住宅前敲门,开门后其中一人对王某说:“我们要搜查你的住处。”王某说:“请出示搜查证。”两名公安人员说:“什么搜查证,你不知道我们是公安局的吗?”王某说:“没有搜查证,谁都不能搜。”两名公安人员要强行搜查,王某就打了110报警电话。
穿着制服
出示证件
有“搜查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都拘役。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为什么我国法律要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