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单元 中国古代史——选择性必修专题
第11课时 法律与教化
历史
“敬天保民”
德治与
法治之争
法治
《九章律》
律令儒家化
《唐律疏议》礼治
宋:理学、乡约;
元:司法实践援引唐律
《大明律》
《大清律例》
西周
春秋战国
秦
汉
魏晋
唐
宋元
明清(前期)
公元前1046年
公元前771年
公元前221年
公元前207年
220年
420年
618年
907年
960年
1368年
1840年
[学习目标]
课程标准 学习目标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1.从时代背景出发,认识春秋时期我国成文法出现的意义,理解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的实质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史实史证2、历史解释3)
2.从时空观念出发梳理自西汉起律令儒家化的历程、表现,从唯物史观出发,理解中国古代法律呈现礼法合一特点的原因,辩证认识这一特点给中国古代社会治理带来的影响。(历史解释3)
必备知识
历史
一、先秦时期
1.德治思想:西周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礼制,提出“ ”思想。
2.法治思想:《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 。
敬天保民
成文法
3.德治与法治之争
项目 儒家 法家
代表
人物 孔子和孟子 商鞅和韩非
核心
主张 ① ,主张德治
②为政以德,施仁政于民
③通过 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①人性恶,主张 .
②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赏罚分明
③“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评价 德治思想具有积极意义,但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符合战国时期各国 、政治统一的需要
人性善
道德礼义
法治
富国强兵
[概念] 儒法之争
是儒家和法家基于德刑关系而开展的争论。儒家基于“人性善”的思想提出“以德治国”的主张;法家基于“人性恶”的思想提出“以法治国”的主张。儒家无疑占领了道德的高地,而法家则深受帝王的青睐。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
1.演变
时期 特点 表现
秦汉 律令
合一 ①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②汉朝制成《九章律》
③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 律令
儒家化 ①原因:汉武帝以后 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 ;统治者推动
②原则:以亲属之间的 为量刑重要原则之一
③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唐 礼法
结合 ①法律:撰成《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 确立的标志,对“孝”特别重视
②礼治:颁行《 》,推广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儒家思想
以经注律
尊卑亲疏
中华法系
大唐开元礼
2.趋势:汉魏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
1.法律的制定
时期 概况
宋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以唐律为蓝本制定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
唐律
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 》;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 的体例
清朝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大明律
律例合编
2.基层教化
宋朝 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 教化乡里
明清 乡约:明朝宣讲朱元璋“六谕”;清朝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
变化: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 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
合流
儒学
乡约
政府
法律
[点拨] 中华法系的历史源流与影响
1.源流: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它的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和刑法不分。
2.影响:对内有效地将儒家思想凝聚固化为法律制度,构建起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对外传播了“和而不同”的儒学价值观。
主题探究
历史
材料一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所藏秦简,简称“岳麓秦简”。其法律文献抄录于秦王政时期至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岳麓秦简有《质日》《占梦书》《为吏治官及黔首》和《数》书及律令类文献,即法律文献,法律文献约占到2/3。武汉大学测试中心做过老化程度和竹质降解度检测,专家评估是珍贵的秦简。岳麓秦简中首次出现的一些律名,与云梦睡虎地秦简律典中的律名
相当,内容相关,首次呈现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