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标要求:
(1)了解近代以来共和制取代君主制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
(2)理解中国政治发展的艰巨性、独特性,树立制度自信,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艰难的“共和”之路
第一单元 政治制度
源自拉丁文res publica,意为“人民的公共事务”
近现代共和政治
国家和政府应当为公共利益而努力
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人由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
现代共和主义
分权制衡
自由人权
宪政
民主
代议制民主
政党
政治
人民主权
6大发展
一国家是不是“共和国”,并不在于它的国名是否称之为“共和国”,而是在于它的政体是否“行共和之政”。
何谓共和?
南京
临时政府
1912.1-4
北洋政府
1912-1928.6
南京国民政府
1927.4-1948.5
1911
10.10
武昌
起义
1911
12
南北
议和
1927-1937
国共十年对峙
革命根据地
1931-1945
抗日战争
抗日根据地
1946-1949
解放战争
解放区
中华人民
共和国
缔造共和
破坏共和
探
索
共
和
确立、完善共和
共和制度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
壹
共和的缔造与破坏
——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
中华民国先后经历了以革命党人为主体的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以北洋军阀为主题的北洋政府时期、以国民党为主体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这三个时期的政治制度如何呢?
1.缔造共和——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3)
(1)建立: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的诞生。
◎五色旗
◎临时政府印
◎孙中山就任仪式油画
◎大总统
◎临时约法
1.缔造共和——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3)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1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总揽行政事务。法院以临时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之,行使司法权。
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辅佐临时大总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问题1:阅读《临时约法》条文,指出其中民主共和精神体现在哪里?
主权在民
自由平等
三权分立
责任内阁
积极性: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从法律上宣告君主专制制度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确立。
②目的:限制袁独裁,维护共和
①原则: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三权分立、责任内阁
③评价:
1.缔造共和——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3)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参议院
总 统
总理内阁
法 院
参议院多数党
经参议院
同意任免
选举、弹劾
对立法有
一次否决权
经参议院同意任命
立法权
司法权
行政权
局限性:
①职权不明,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凯;
②导致政争不断、政局动荡;
③“因人设法”有违法治精神。
材料2 在总统之外复设总理,是为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的标志。但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并不完备,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确定总统府与国务院孰为最高行政中枢。从民初政治的实践上看,斯时真可谓政争不断。盖约法系国家根本大法, 事关国家基本制度,应根据国情、民意及社会发展趋势而慎重采定,而不应以一时最高行政长官的人选更迭为转移。若谓奸雄当道,则不妨姑行此道以制之,当时过境迁,贤能的统治者执政时,是否又要再次“因人立法”,改变体制呢?
——摘编自杨天宏《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
问题2:阅读材料,我们如何看待这一制度上的变化。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于1912年3月,在此之前南京临时政府是按照《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组织的,其中规定: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投票选举,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和统帅海陆军之权。可见在《临时约法》颁布之前实行总统制,总统独立掌握行政权。为防止袁世凯成为总统后实行专制独裁,才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在总统外再设置一总理,以总理制约总统的行政权。
(2)背景:辛亥革命后,专制政权土崩瓦解,各类政党社团和各派政治力量迅速分化和重组,展开激烈竞争。
2.破坏共和——北洋军阀政府时期(1912.3-1928)
(1)政党政治:通常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政权的形式。通常来说,政权的性质由其执政党的性质决定。
1912年12月至1913年初国会议席分配表
党派名称 发起人 在议会中所占席位 政治派别
国民党 宋教仁 392 革命派
共和党 黎元洪 176 旧官僚
统一党 程德全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