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8.1《公平正义的价值》教学设计
教材分析
课内容是部编《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最后一课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框的内容,是基于前三单元知识的学习,提出公平正义是法治的价值追求,引领学生崇尚法治精神,是宪法精神的拓展和升华。引导学生理解公平正义的内涵的基础上,能够将公平正义的原则、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培养法治思维,引领法治行为。
学情分析
八年级的学生思维活跃,较之七年级学生成熟,少年期学生的心理发展具有变化大,周期短的特点,并且充满着依赖与独立、幼稚与成熟等种种错综复杂的矛盾。有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对于很多事情缺乏辨析的能力,是非观没有明确的界限感。而初中学生可能出现校园欺凌、弄虚作假,甚至违法乱纪的非正义行为。但是基于初中生的正值青春期认知不成熟,在遇到不公平正义的事情时容易冲动,缺乏理性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公平正义的概念比较抽象,不易理解。因此,本课旨在选用是非鲜明的案例入手,设置情景,激发学生思考,引发学生共鸣。引导学生在理解公平正义内涵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是非观,理解公平正义,并启迪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践行公平正义。
核心素养目标
1.道德修养:了解公平正义含义,有利于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平感、正义感的素养,正确对待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2.法治观念:认识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知道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法治保障,有利于养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素养;
3.责任意识:通过对公平正义的学习,有利于增强崇尚公平、追求正义的素养,努力做尊纪守法有正义感的好公民。
教学重难点
重点
了解公平的含义和内涵、正义的含义和要求
难点
掌握公平正义的价值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AB两种人生,你会选择哪一个?(邀请学生来演绎)教师:大部分同学都选 A,其实,不管人生 A还是人生 B,只要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它就有价值和意义。再此基础上继续追问,如果我把你的人生 B换成 A,你愿意吗?
学生观看表演并做出选择
以学生演绎的方式先活跃一下现场的气氛;通过对比不同让学生做出选择;然后再剥脱他们的选择权,初步感知不公平,从而导入新课。
互动新课
板块一:偷换的人生
(一)播放视频:陈春秀的遭遇,引发学生思考,看了陈春秀的遭遇,你有什么感受?教师:我们一方面同情弱者,另一方面憎恨侵权者,从来引出公平的含义及内涵,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
(二)案情继续发展:东窗事发之后,顶替者陈艳萍的亲属找上门来表示:陈艳萍一直以来都很认真的工作,在岗位上做出了很多贡献,也算是功过相抵;而且事情发展到现在很多事情也于事无补了,但是日子总要过下去,他们表示会给陈春秀丰厚的报酬,保证让她满意。思考:假如你是陈春秀,你愿意接受私了吗?为什么?教师不对学生的观点进行辩驳,而是通过一段视频来了解陈春秀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板块二:正义不会缺席呈现最终的处罚结果:顶替者陈艳萍被注销了学历,被开除了公职,并接受了立案调查,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更失去了在当地立足的尊严。同时,涉事的 40多人被问责,有违规操作的 26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引发学生思考:这一处罚结果,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影响?教师:教育公平牵动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那根敏感的神经。而这一处罚无疑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从而看到公平的社会价值。知识梳理:公平的价值(个人和社会)
板块三:大学梦?(一)当事人的诉求通过维权,侵权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对于陈春秀来说,她的“大学梦”仍然没能实现!所以,她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诉求:恢复她的上学资格!。提问:你认为陈春秀的愿望能实现吗?为什么?又进一步追问:她的诉求你支持吗?教师小结:陈春秀的诉求是合理的、正义的,引出正义的含义。
(二)招生学校的回应:针对陈春秀的诉求,山东理工大学抛出问题:让十几年前被顶替的受害者重新上学,无此先例,法律依据是什么?让学生思考,针对学校提出了的问题,接下来该怎么办?教师:我们要求要求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要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
(三)学生转换身份,成为全国人大代表行使提案权,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第七十七条进行修改。教师:小组讨论非常热烈,人大代表们都积极建言献策。来看看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回复的(四)播放视频,2021年 4月 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对教育法进行修改。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是此次教育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教师:有了法律依据,陈春秀的大学梦是否可以圆?引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你还知道国家采取了哪些制度措施来保障正义。(四)播放视频:习近平主席的讲话以及呈现在这次事件后山东省政府采取得措施,让学生谈感想。教师:不管是国家制度的完善,还是山东省政府拿出的力度,其目的都是为了营造一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