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二单元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中国法律史研究的难点是什么?是礼。不研究礼就无法全面理解中国法律史。但这个研究必须尊重历史,首先要原原本本地搞清楚什么是礼,它与法的关系究竟是什么?从事实出发总结出真正的规律和中国传统法的真正特色。
——马晓红:《礼与法:法的历史链接》
为什么“不研究礼就无法全面理解中国法律史”?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1.了解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的争论,从“唯物史观”角度认识先秦思想家德治与法治之争对先秦时期成文法产生过程的影响。
2.按朝代梳理历代王朝有关法律和礼教的统治措施,从“时空观念”角度认识中国古代法律和礼教的发展历程和解释对历代王朝加强统治的作用。
壹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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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材料: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尚书》里保存不少西周初年的政治文诰,每篇都说到如何治民。其中《无逸篇》说治民要“先知稼穑之艰难”,“怀保小民,……;《立政篇》说“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重农与慎狱尤为封建政治的重要纲领。……要永命必须保民。
——范文澜《中国通史》
①西周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
②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进步性。
(2)法治思想的渊源
①夏商周: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②春秋时期:
子产:春秋时期郑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
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夏商: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3)第一次德法之争
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叔向曾写信反对:“昔先王议事以制,……惧民之有争心也……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子产:“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自损,吾以救世也。”
——摘编自徐喜良:《中国通史》
思考: 叔向和自产在争什么?
要不要公布刑罚
叔向为什么反对子产?
子产为什么要救世?
大变革大动荡时期(王室衰微、铁犁牛耕、礼崩越坏)
“铸刑书”有何影响?
不愿丧失贵族阶级生杀予夺的特权,认为公布刑法违反“礼治”。
宣告了成文法诞生,确立了“法律公开”的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准则;推动了各国变法运动的开展和依法治国理念的传播;限制了贵族特权,一定程度维护了平民利益。
学派 治国思想 治国手段 理论来源 评价
儒家
法家
孔子:①为政以德
②不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
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②民贵君轻
主张德治,通过道德教化民众,仁和礼的手段
人性善
韩非:
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令。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和刑的手段
人性恶
商鞅: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颁行法令,奖励耕战)
(4)第二次德法之争: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德治与法治之争
儒家与法家之争
在思想界体现为
并不适应兼并战争的需要,不被统治者接受
适应统治者需要,利于富国强兵和君主专制,推动秦统一
“法”,指官府制订的法律和制度。“术”,指君主驾驭群臣的权术和手段。“势”,指君主借以统治人民的权势和地位。
【思考】礼与刑,德与法 是否有相结合的可能性?
材料:法家固然绝对排斥礼治、德治,儒家却不曾绝对排斥法律,只是不主张以法治代替礼治、德治而已……荀子思想中杂有法家思想,韩非、李斯俱出其门,绝非偶然……“以至善者待之以礼,以至不善者待之以刑”……他的书中常德刑礼法相提并论。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贰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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