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1.了解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的争论,从“唯物史观”角度认识先秦思想家德治与法治之争对先秦时期成文法产生过程的影响
2.按朝代梳理历代王朝有关法律和礼教的统治措施,从“时空观念”角度认识法律和礼教对历代王朝加强统治的作用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背景
(1)西周统治者建立了礼制,提出“敬天保民”思想。
(2)东周时期,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
(3)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影响最大的是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
(4)战国法家思想形成之前,统治者已经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①《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②郑国的子产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公元前536年的“铸刑书”——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老百姓公布。这是中国政治史、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子产这个做法,遭到很多贵族反对。
——整理自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依据史料,概括子产“铸刑书”改革的意义。
提示:使民众有法可依,是中国法制史的一大进步;打击了奴隶主贵族。
2.内容
(1)儒家的德治思想
①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德治。
②孔子提出,统治者要“为政以德”,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③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2)法家的法治思想
①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
②商鞅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③韩非提倡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要赏罚分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评价
(1)儒家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战国时期。
(2)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最终促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
(2)汉承秦制,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时期
(1)特点:律令儒家化。
(2)表现
①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②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3.唐朝
(1)编纂《唐律疏议》
①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唐高宗永徽年间修订颁布《永徽律》,后又最终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②这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③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2)提倡礼治:732年,颁行《大唐开元礼》,这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是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3)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知识拓展] 《唐律疏议》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折中损益,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恰当。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著有《天圣令》。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制定了《大清律例》。
2.教化
(1)背景
①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②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和科举,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内容
①宋朝以后,儒学人士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是儒学人士教化乡里的范本。
②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③清朝乡约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3)特点:乡约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知识拓展] 明律的特点
(1)加强了对危害封建专制统治行为的刑事镇压。
(2)设立“奸党罪”专条,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
(3)重点整饬吏治,严惩贪官污吏。
(4)以刑罚加强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
(5)严惩流民。
1.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2.西周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