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政治制度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课程标准】
了解共和制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理解中国政治道路发展的独特性。
【学习重难点】
重点:梳理共和制在中国建立的脉络,了解民国到共和国政治体制
的变化。
难点:在具体的历史时空背景下理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独特性。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民国时期的政权演变: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
(1912.1-3)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北洋政府统治)
(1912-1928)
武汉国民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合并(1927年),宁汉合流,国民党专制统治确立
1925年广东国民政府成立,北伐期间1927年迁到武汉
南京国民政府(1927-1949年)(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迁到重庆。1949年南京解放,中华民国时期结束)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3):民主共和制
1、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①时间:
②国旗:
③纪年:
④意义:
1912年1月1日
五色旗
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的诞生。
改用阳历,以中华民国纪年,1912年为民国元年
▲ 1912年2月12日,溥仪颁布退位诏书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3):民主共和制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1912年3月11日
(1)目的:
(2)内容:
防止袁世凯独裁(直接),维护民主共和(根本)
材料1: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
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第五十一条 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主权在民,否定主权在君
平等自由,否定等级制度
责任内阁制
三权分立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1912年3月11日
(1)目的:
(2)内容:
(3)评价:
防止袁世凯独裁(直接),维护民主共和(根本)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3):民主共和制
A.以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B.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
积极: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②从法律上宣告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局限:存在“因人设法”的现象;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凯权力;职权不明,导致政争不断、政局动荡。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1912年3月11日
(1)目的:
(2)内容:
(3)评价:
防止袁世凯独裁(直接),维护民主共和(根本)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3):民主共和制
A.以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B.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
积极: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②从法律上宣告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探究思考:结合材料,分析《临时约法》有何局限?
材料:在总统之外复设总理,是为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的标志。但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并不完备,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确定总统府与国务院孰为最高行政中枢。由于总统府和国务院都被赋予了相当的行政权,而《临时约法》又“并未说明内阁是对总统或是对议会承担责任”,于是导致了一国之内同时具有两个行政中枢的二元化政体格局。……从民初政治的实践上看,斯时真可谓政争不断。
——杨天宏《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
局限
①职权不明,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凯权力;
②双行政中枢导致政争不断、政局动荡;
③存在“因人设法”的局限。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二)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年):
1、民国初期的政党政治尝试:
(1)背景:
(2)历程:
辛亥革命后,随着专制政权的土崩瓦解.各类政党、社团纷纷建立,各派政治力量迅速分化和重组。为谋求议会席位,各党派展开激烈竞争,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