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新课导入
8世纪前期,法兰克王国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使封君封臣观念日益流行开来。11世纪时,这种以土地的封赐为纽带而形成的封建制度在西欧已经普遍存在。
拥有大片土地的人要如何管理封地呢?
法兰克的国王们,作为民族的代表,把属于全体人民的辽阔土地,尤其是森林,占为己有,并把它们当作礼物,慷慨地赠送给他们的廷臣、将军、主教和修道院院长。
——[德]恩格斯《马尔克》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第8课 西欧庄园
学习目标
1.通过了解庄园的领主与佃户、庄园法庭等重要史实,了解西欧庄园生活,初步理解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提高对历史问题的阐释能力。
2.结合教材《相关史实》中庄园法庭的记录,正确理解庄园法庭的运行特点和作用。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庄园的发展历程
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
8世纪时,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改革,实行采邑(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制度,奠定了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此后,封建庄园在西欧普遍兴起。
1.庄园的出现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庄园的发展历程
2.庄园的发展
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一)庄园的发展历程
3.庄园的性质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个庄园的图解
庄园的面积有大有小,大多以村庄为基础,有住房、作坊、耕地、草地、林地、荒地、池塘。庄园以农业为主,奶酪、火腿、蔬菜等食物均可自给,鞋帽、衣服也自己制作,很多庄园还有铁匠、金银匠等。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而大贵族可以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二)庄园居民
1.居民分类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个庄园的图解
庄园有哪些建筑?分别住着哪些人?
领主住所
教堂和教士住所
村舍和院子
领主的磨坊
领 主
教 士
佃 户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二)庄园居民
2.领主的权力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材料一 没有无领主的土地。
——中世纪欧洲谚语
材料二 领主的权力由三方面因素组成:第一,拥有土地(领土权);第二,拥有人(奴隶);第三,专擅政治权力(通过封赐或者是抢占);第四……领主到处力争“豁免权”。他们不准国王的官员来到他们的领地,或者即使允许,官员也不得不直接去找领主本人,请其帮助履行政治当局交托的使命,例如征收封建赋税与招募士兵等。
——[德]马克斯·韦伯《世界经济简史》
根据以上材料,归纳庄园领主具有哪些权力?
领主拥有政治独立性,对领地独立管理;领主拥有土地的所有权;领主具有管理领地上人民的权力。
(二)庄园居民
3.领主与佃户的关系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劳役量的多少主要依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而且是按照惯例相对固定的,领主不能随意增加。佃户为领主进行的劳动和为自己进行的劳动是分开的。佃户可以独立耕作份地,维持生活。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酿酒机、面包炉等,都必须缴纳使用费。教会也向佃户征收“什一税”。如果佃户是农奴,负担就更重了。农奴的女儿嫁到庄园以外的人家,要缴纳一笔称为“婚姻捐”的赔偿费。农奴死亡,子女继承份地,要向领主缴纳数额不菲的“继承捐”。
——部编版历史《九年级下册》
向领主提供劳役(耕种自营地和份地),缴纳各种赋税;向教会纳税。
根据以上材料,归纳庄园佃户要承担哪些义务?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庄园领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
义务:
关系: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三)庄园土地分类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一个庄园的图解
自营地
份地
共用地
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除去“自营地”,剩下的耕地属于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
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二、庄园法庭
材料一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材料二 劳役量的多少主要依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而且是按照惯例相对固定的,领主不能随意增加。
领主统治下的庄园,佃户可以通过什么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庄园法庭
二、庄园法庭
(一)庄园法庭基本信息
主持者
审理内容
开庭特点
审判依据
惩罚手段
领主或他的管家
工作人员、开庭时间、开庭地点不固定。
习惯法或村法
罚金(罚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