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基础教育精品课
教学设计
课程基本信息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七年级
学期
夏季
课题
法律为我们护航
教科书
书 名:部编版教材
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年6月
教学目标
1.政治认同:通过经验分享,认识法律对青少年的特殊关爱以及未成年人需要特殊关爱的原因和重要作用。
2.法治观念:通过了解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初步培养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3.责任意识:学会珍惜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六道防线”。
教学内容
重点: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难点:感受法的关爱。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一、导入
【课件展示】
导入语:近年来,这档综艺节目的热播带动了以密室逃脱、剧本杀为代表的剧本娱乐的发展。凭借其交互式、沉浸式的体验,以及妙趣横生的活动设计,该类活动成为当下最受年轻人追捧的新兴娱乐。当“我们”与剧本娱乐活动相碰撞时,会产生什么样的火花?接下来,我们就通过视频了解一起15岁少年参与“密室逃脱”导致手掌骨骨折的案例。
【课件展示】
【预设课堂】
教师介绍该项目化活动的主题和任务要求,并展示“调解方案”的模板以及评价标准。
了解这类活动的特点和案件基本情况。
明确项目化活动的主题和要求,完成小组分工合作的任务。
以趣味性较强的综艺节目为导入吸引学生兴趣,从身边案例讲起,创设真实的教学情境。
通过项目化学习任务完成知识的迁移与应用。
二、“未”我保护,何需特殊?
【预设课堂】
教师:在调解方案的撰写过程中,首先需要根据案情确认争议点。在这个案件当中,会有哪些争议点呢?大家可以按下暂停键思考一下。大家很容易就能想到的一个争议点:在签署《密室逃脱免责协议书》的情况下,店家还需要向小芸负责吗?为什么?你的想法是什么呢?
学生:需要!因为小芸是未成年人,她所签署的免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商家在活动前没有尽到“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义务,在活动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真实案例为主线,展开知识学习,围绕案件的争议点进行讨论,同学之间互相交流想法。
【课件展示】
【预设课堂】
教师:刚刚我们提到了一个名词——未成年人?请问哪些群体可以算作未成年人呢?
教师:在民法典中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在相关案例的搜集过程中,我们发现相关部门正在陆续出台有关剧本娱乐的规定,例如加限入标志、活动内容的限制。不禁发问,这些活动是在限制未成年人自由吗?为什么?
追问:你知道为什么如此规定吗?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请结合本案中小芸的经历、该类活动的宣传海报以及梁启超的言论谈谈你的看法。
学生: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学生回答教师的快问快答题。“不是限制,相反是在保护未成年人。”
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分别从个人和社会两个层面回答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原因。
明确未成年人的定义以及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原因
三、为“我”保护
【课件展示】
【预设课堂】
教师: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因,我们回到案件当中,进入第二板块的“未”我保护,织密法网的学习。在解决争议1时,老师摘录了两段法律条文,你能快速回答出我们用了哪些法律来维权吗?
教师:除了这两部法律,在调解方案的撰写过程中还有哪些法律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教师:在这些法律当中《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课件展示】
【预设课堂】
教师:法律的存在不仅是为了保护,更是在我们权益受损时,成为我们维权的利器。在这个案件中,还存在一个较大的争议点,也就是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涉及到一个新的知识点——即保护未成年人的六道防线,这是多群体参与下共同织密的一张法网,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
【课件展示】
【预设课堂】
教师:学习了六道防线的相关知识,我们回到案件中,它涉及到了哪些主体?
教师:那这些主体是否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请大家根据“观点+案件事实+法律条文”的形式进行阐述。
学生:《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生回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宪法》、《劳动法》
学生了解六道防线及其判别方法。
小芸、网络平台、女孩家人、商家
了解两部专门保护未成年的法律以及六道防线,完成基础知识的学习。
了解六道防线,并且应用所学知识分析这些主体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实现知识的迁移与应用。
四、“未”来已来,共护美好
【课件展示】
【预设课堂】
教师:面对此类案件,我市特召开听证会。接下来以小组为单位,各选一方就剧本杀事件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提交一份倡议书。
【课件展示】
【预设课堂】
教师展示几份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