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1课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课程标准:
了解中国古代的民族政策和边疆管理制度,认识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以及中国古代处理对外关系的体制。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四单元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一、秦汉时期的民族关系
1.秦朝时期的民族关系
秦朝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的开始。
中央:设“典客”“典属国”管理民族事务。
典客:为九卿之一,掌管邦交和边陲部族事务。
典属国:掌管与少数民族交往的事务。
南方:南抚夷、越,设置南海、桂林、象郡。
北方:派蒙恬北击匈奴,修长城
意义:维护了北部边疆的稳定;促进了南方地区的开发与发展。
2.汉朝时期的民族关系
昭君墓(青冢)
(1)中央:设大鸿胪管理民族事务
(2)地方:
①汉初对匈奴采取和亲政策;
②汉武帝北击匈奴,卫青、霍去病三次出击匈奴,取得大胜;
③东汉初匈奴分为南北两部,南匈奴内迁,逐渐汉化;
④89年,窦宪出击北匈奴,北匈奴西迁,无力再犯中原。
河西四郡:设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成为中原前往西域的要道。
西域都护府:管理西域的军政机构。
设护乌桓都尉
《汉书·食货志》载:文帝时,匈奴数寇边,晃错上言:“以陛下之时,徙民实边,使远方无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无系虏之患。”
边疆屯田
(1)方式:大量移民、设置田官、军民共同屯田。
(2)特点:政府提供生产工具,由官员负责管理;屯田主要分布在北方和西域地区;分民屯和军屯两种。
(3)作用:抵御匈奴的入侵;降低了军费开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负担;有利于边疆的开发;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且有效的途径。
秦朝 汉朝
中央管理机构
管理措施 军事措施 北方
南方 ——
行政措施 东北 ——
西北 ——
南方 ——
其他措施
典客、典属国
北逐匈奴
南抚夷越
今两广地区设三郡
筑长城
大鸿胪
汉武帝时,卫青、霍去病北击
匈奴;东汉窦宪北击匈奴
设河西四郡;设西域都护府
乌桓校尉
汉初和亲;向北方移民屯田;
在西域设置田官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民族关系
1.隋朝时期的民族关系
《礼宾图》(局部)
②制度:隋朝在边疆主要推行郡县制,但以边疆民族的豪酋大姓任郡守、县令。
①管理机构:尚书省的礼部及鸿胪寺。礼部的礼部司负责朝聘及册封各名族首领的礼仪,主客司负责各族朝见事宜,鸿胪寺负责宾客接待礼仪。
(1)民族事务管理机构与制度:
(2)民族关系:
战争:突厥、吐谷浑、党项等周边民族先后归附
册封;加强了对岭南地区各族治理,如册封百越首领冼夫人为谯国夫人
机构:边疆主要推行郡县制,但往往以边疆民族豪酋大姓任郡守、县令
联系:加强与流求的接触,曾三次派人抵达流求
2.唐朝时期的民族关系
唐朝前期边疆各族分布形势图
①东突厥归附唐朝后,唐朝声威远扬,西北边疆各族称唐太宗为“天可汗”。
②贞观十四年(640年),文成公主入藏;景龙四年(710年),金城公主入藏;唐蕃之间还数次会盟。
③南诏的13个王中有10人经唐朝加封,南诏王曾多次遣子弟入唐学习。
唐太宗平定突厥后,在其原地设置羁縻府州,任命该族首领为都督或刺史,世袭其职,但必须由中央任命,同时取消了少数民族首领原有的“可汗”称号。其赋税不上交中央财政,户口一般也不上报户部。该制度在突厥实施成功后,又推广到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唐政府在上述羁縻府州基础上设立都护府,代表中央行使对羁縻府州的管理权,如安西、北庭都护府管辖西域各羁庶府州。都护由汉人担任,中央任命,不能世袭。边疆的行政包括都护府、都督府、州、县四级,共约八百多个。
——摘编自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等
唐朝的边疆管理机构:大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县。
意义:加强了中央集权,扩大了统治范围;稳定了边疆;促进了民族融合和经济文化交流。
3.宋朝时期的民族关系
北宋、辽、西夏对峙图(1111年)
金、南宋、西夏对峙图(1142年)
宋朝先后与契丹族建立的辽、党项族建立的西夏、女真族建立的金长期并立,时战时和。
少数民族政权吸收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治理经验和文化,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频繁。
隋朝 唐朝 宋朝
中央管理机构
管理措施 军事措施 东北 ——
北方
西北
南方
行政措施 东北 ——
北方
西北
南方
其他措施
韦洸入广州
加强与流求接触
安西、北庭都护府
安北、单于都护府
安东都护府
安南都护府
突厥、土谷浑、党项等归附
与边疆地方政权保持密切联系;与吐蕃和亲、会盟;册封南诏王
与辽、夏、金长期并立
交往交流交融从未中断
推行郡县制,民族豪酋大姓任郡守、县令
谯国夫人
礼部、鸿胪寺
三、元明清时期的民族关系
忽必烈与八思巴
1.元朝时期的民族关系
背景:
元朝结束了长期多个政权并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