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三国至隋唐的文化
第Ⅰ课时温故学习—系统回顾教材·全面落实基础(学生自修课)
基础点点过(一)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理清历史纲要]
一、选官制度
1.九品中正制
背景
汉代察举制弊端逐渐显露;东汉末年社会动荡,察举制无法推行
概况
选官方式
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并按等级高低授予官职
选官标准
选官标准从初创时期的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演变为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
实质
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影响
①积极:初行时期将评品人物之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②消极:后期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是门阀士族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
2.科举制
背景
①九品中正制不能适应政治和社会的需要;
②社会阶层分化,士族没落,庶族崛起
演变
形成
①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②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完善
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影响
①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
②把读书、考试和做官联系起来,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③把选官权从世家大族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深化认知]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标准
由家世门第、财产等级逐渐发展为学识、才能
方式
由血缘、推荐、地方评论及品评发展为公开考试
原则
逐步制度化,公开、公平、客观
基础
日益扩大,官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二、三省六部制
沿革
东汉时,以中朝官形成的尚书台正式成为最高权力机关;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握有实权,继而又有中书省、门下省,成为三省制的雏形;隋唐时期定型
概况
机构
设置
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门下(也叫政事堂)为三省宰相议政场所
运行
机制
中书省负责草拟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意义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了深远影响
[深化认知] 三省六部的特点
相权三分
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审核诏令,尚书省执行诏令,这样既能互相制衡,也能分工合作,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职权分明
三省职权按行政程序划分,一切诏令从起草(中书省)、审核(门下省)至执行(尚书省),都经由三省处理
加强皇权
分散了宰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互相牵制;同时,将尚书省权分六部,既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
节制君权
皇帝所颁诏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可弥补君主才干的不足
三、赋税制度
1.魏晋时期:租调制
前提
适应均田制需要,保证国家赋税收入
内容
一夫一妇每年向政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一定量的布帛,叫做“调”
2.唐朝前期:租庸调制
发展
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影响
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3.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
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降
目的
解决政府财政困难
实施
780年,唐德宗接受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内容
①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②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影响
①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关联拓展] 均田制、租庸调制、两税法之间的联系
(1)租庸调制以均田制为基础和存在的依据。推行租庸调制的前提是授田给农民,即推行均田制。租庸调制规定,凡是均田制下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租调和代役税(庸)。
(2)唐朝土地买卖之风日益盛行,安史之乱后社会动荡,均田制无法继续推行,租庸调制最终为两税法所代替。
[即时练通小题]
1.汉代中央政府在考察和试用被推举(察举)者时,各地推荐的人才最后都要经皇帝策问才能确定。魏氏承颠覆之运,起丧乱之后,人士流移,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据此可知( )
A.士族垄断选官的局面被打破
B.门第出身逐渐成为选官标准
C.官吏选拔任用注重实际才能
D.学子出仕途径增加趋势明显
解析:选C 由材料可知,汉代的察举制和魏晋的九品中正制都注重选拔者的实际才能,故选C项。
2.(2023·泉州检测)唐朝科举考生在“省试及第”后,须参加吏部的考核,合格后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