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调解的含义与类型(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调解的类型 主持调解的主体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收费)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民事和行政)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免费) 人民调解委员会
“东方经验”
自治组织
民间纠纷(范围)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此外当时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免费) 国家行政机关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民事和刑事)
仲裁调解
(收费) 仲裁机构(商事劳动土地) 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的案件有:不同意调解;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案件;已构成犯罪或构成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案件等。
九课复习题1 7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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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坚持独立仲裁原则,与政府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适应场合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就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基本特点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灵活保密: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④一裁终局:有效裁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同一纠纷,不受理)
2、商事仲裁(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复习题10 11 6 十课9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应范围 解决的是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
申请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易混知识点突破
行政复议的原因:不满某一行政行为/决定。 复习题3 十课复习题6
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向上一级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 可以先复议后诉讼,不能先诉讼再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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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委托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被告:辩护人
原告:诉讼代理人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只能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举证原则
地域管辖
适应法律
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3、三大诉讼--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复习题16 十课5题
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遵循“原告就被告”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主体: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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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原因: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①诉讼代理人:①民事诉论和行政诉讼②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
②辩护人: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1) 回避制度: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回避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
(2) 意义: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自主决定,不受干涉)
原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时效:(一审裁判生效就不得提出,只能申请再审。未生效才能提出)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
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十课复习题 2
起诉不等于上诉
目的 帮助一些公民免于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