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课程标准】
了解共和制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理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独特性。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1888 1911.10 1912.1 1912.3 1927 —1949
青天白日旗
自由平等和正大光明
黄龙旗1888年
铁血十八星旗
武昌起义胜利标志
五色旗
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
清 末
南京临时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
北洋政府
(军阀混战)
湖北军政府
中华民国:1912——1949年: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年1月——3月;
北洋军阀时期:1912——1928年;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9年
五星红旗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年1月-1912年3月)
缔造共和
时间 1912年1月1日
临时大总统 孙中山
国旗 五色旗
纪年 改用阳历,以中华民国纪年,1912年为民国元年
意义 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诞生
(1)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阅读教材P14,指出共和制度建立的标志?五色旗的涵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有何目的?体现哪些原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五色旗
五色旗以红、黄、蓝、白、黑五色横长方条自上而下排列,代表汉、满、蒙、回、藏等民族的联合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年1月-1912年3月)
缔造共和
★阅读教材P14,指出共和制度建立的标志?五色旗的涵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有何目的?体现哪些原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
目的 直接目的 防止袁世凯独裁
根本目的 维护民主共和
颁布 孙中山颁布,临时参议院制定
内容 ①确立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
②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
意义 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
②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③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里程碑
三权分立
责任内阁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思考:阅读材料和课本P14,概括《临时约法》内容所体现出的原则和作用。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左列各项之自由权。
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摘自191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主权在民(否定君主专制制度)
三权分立(防止专制独裁,确立民主共和政体)
自由平等(否定封建等级制度)
责任内阁(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
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于南京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此后,宋教仁起草制定的此法,是具有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1912年3月11日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开始施行。后于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又被大总统黎元洪恢复施行。
1917年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正是为保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对《临时约法》进行简要评价。
材料:在总统之外复设总理,是为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的标志。但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并不完备,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确定总统府与国务院孰为最高行政中枢。由于总统府和国务院都被赋予了相当的行政权,而《临时约法》又“并未说明内阁是对总统或是对议会承担责任”,于是导致了一国之内同时具有两个行政中枢的二元化政体格局。……从民初政治的实践上看,斯时真可谓政争不断。
——杨天宏《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
积极性:政治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在法律上宣告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中国民主化进程中的一座丰碑;经济上客观上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思想上传播了民主共和理念
局限:存在“因人设法”,有违立法公正性;职权不明,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凯权力;双行政中枢导致政争不断、政局动荡。没有规定反帝反封的民主纲领;没有规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