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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热”与“冷”思考 ——最新作文素材、角度、评论、时文 :
最新素材:
为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国家网信办起草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8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
人脸识别技术当前广泛应用于安防、支付、交通、门禁等领域,极大便利了人们生活,但随着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被滥用的趋势也愈发显现。比如有的服务商强制将“刷脸”作为提供服务的前提条件;有的经营者私自对人脸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以实现精准营销或防止“飞单”。更值得警惕的是,因人脸信息等身份信息泄露导致“被贷款”“被诈骗”等情况时有发生。如不能及时有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进行规范和限制,那么个人的隐私、财产等权益都可能受到侵犯。
只有让人脸识别技术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才能将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降至最低。目前,我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都有相关规定。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对人脸识别应用场景进行了一定约束。但由于人脸信息具有唯一性,一旦泄露,则无从弥补,因此,严格并细化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规范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此次国家网信办制定专门治理规则,明确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才能使用并且要征得个人同意。同时,从人脸识别设备安装、图像采集、数据处理等,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进行了全流程规范,不仅有助于提升人脸识别技术的规范应用与合规水平,而且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水平,切实维护用户权益、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角度、立意、评论:
1、创新,更要安全,福祉大众
技术是把双刃剑。对人脸识别技术来说,安全性永远是首要前提,必须在尊重用户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基础上规范使用。这需要通过立法引导技术向善,也需要强化执法司法力度,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加固安全锁,让“刷脸”看起来美,用起来放心,真正造福大众。
2、规范人脸识别边界,助推技术向善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的,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
人脸识别作为一项前沿性的身份验证方式,一度被各方寄予厚望。但从最近几年的相关技术落地转化情况看,其普及度和可靠性均未达到预期。至少在当前阶段,围绕技术安全性、个人信息保护以及人格权利等诸多议题,人脸识别都存在着不小的争议,并且短期内似乎缺乏妥善解决的办法。有鉴于此,在立法和监管端收紧,对相关技术做出合理规制,可谓势在必行。正因此,上述征求意见稿也作出了一些去风险的安排,比如,严格限制“远距离、无感式辨识”,强调“不得保存人脸原始图像、图片、视频”,明确“存储超过1万人人脸信息的应备案”……凡此种种,都旨在以制度的成熟对冲技术的不成熟。
3、大胆创新,但须小心求证
人脸识别作为非高敏场景下的身份验证手段,可以一用,但是,倘若要将其当成“意思自治”的确证方式,那么其注定还要面对重重考验。以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标志,进一步规范人脸识别的使用场景,收敛其内在的安全风险,这对于捍卫公众的人格权利、财产权益,有着基础性和引领性的重要意义。期待各方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智慧,驱动相关技术的优化升级,进而推动行业向好、向纵深发展。
人脸识别技术作为新兴技术,究竟将人类带往何处,现在无法预判,但它在实际应用中已经压不住频频冒头的技术滥用、隐私泄露等风险。有人寄希望于“人脸识别第一案”能用法律为技术使用划定范围,堵住技术乱用、滥用的口子,但至此,这个事关重大的问题仍然没有答案。
4、科技担道义
人脸识别是技术进步,能带来很大便利,这毋庸置疑。但这份技术红利究竟能为谁享受,风险谁来承担,答案却并不明了。94岁老人腿脚不便,仍被要求赶往银行完成人脸识别。原本看似用户福利的技术实际却成为负担,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人脸识别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使用机构获得的便利是显而易见的,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工支出。但对消费者来说,得与失还有待权衡:便利或许有,但风险一直在;知情权不足,选择权有限,安全性未知。
5、拥抱技术,做技术的主人
人脸识别从技术上说可以做到非常精确。前段时间说某快递柜推出人脸识别,结果被几个小学生破解的事,这不是人脸技术不行,而是很多商家限于成本制约,采用了低成本、有瑕疵的技术。
人脸识别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场景,比如支付,刷个脸就成了;进地铁进高铁或者一些人流量密集的场所,如果采用人脸识别,通关速度将快得多。还有小区的安全问题,要执行得好,采用人脸识别的门禁系统无疑更让人放心。
它像一把钥匙,可以开启无障碍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