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开始
课前 把理论记熟
01
02
03
目
录
课堂 把应用融通
课下 把所学练清
2
第三、四课 信守合同与侵权责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前识记+平时温故
(一)合同
1.合同及其种类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2.合同有哪些形式
口头
合同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书面
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3.订立合同的条件及目的是什么
(1)条件: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目的:实现各自的利益。
4.市场交易需要合同
原因 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措施 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原则: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要约与要约邀请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承诺
含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 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效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变更 “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4.关于合同效力,应注意哪几方面
(1)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合同效力的认定: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微点释解+“痛点”疏通
1.要约≠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意思 自愿主动签订合同 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签订合同
对象 多针对特定的相对人 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
形式 对话形式和信函方式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寄送的价目表、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内容 包含可能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不包含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2.什么是无效合同
(1)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2)欺诈、胁迫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前识记+平时温故
(一)重视合同的履行
履行合同
的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履行合同的要求 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诚信、协作地履行合同原则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内容即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价款等
合同
变更 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能变更: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二)明确违约责任与免责情形
违
约
责
任 条件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性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承担
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责任
免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续表
微点释解+“痛点”疏通
1.正确理解“全面履行”原则
(1)要求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期限、地点、方式、包装、价款、酬金等,而进行的全面地履行。
(2)全面履行,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体现与充实。
2.如何区分违约金、定金、订金
违约金 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