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第5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二框 预防犯罪
部编人教版 八年级上
观看视频:《向校园欺凌说不!五名未成年少女被判刑》
导入新课
思考:五名未成年少女受到何种惩罚?她们的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提示:刑罚处罚;刑事违法行为。
教师:同学们,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犯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刑罚处罚。本节课我们就来学习“预防犯罪”。
学习目标
(一)素养目标:
法治观念:理解犯罪的特征及后果,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知识目标:
1.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刑罚的种类
2.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学习重点、难点
学习重点:犯罪的基本特征和刑罚。
学习难点: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一 、 了解罪与罚
探究新知
小辉的人生轨迹的表格:
小辉的人生轨迹片段 行为的性质 受到的处罚
七年级时他经常迟到、旷课,甚至夜不归宿 ① 纪律处分
升入八年级后,他沉迷于网游,为筹钱上网,把学校的电脑零部件偷去卖 一般违法行为 ③
20岁生日那天,他醉酒驾车将一个行人撞成重伤 ② ④
结合所学知识,说说①②③④应该是什么。
①违纪行为;
②犯罪行为;
③行政制裁(或行政处罚);
④刑罚处罚。
表格中②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符合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具有严重社会危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小辉醉酒驾车撞伤路人触犯了哪部法律?这部法律的内容是什么?
触犯了刑法。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从小辉的人生轨迹看,他违法的自身原因是什么?
缺乏规则意识,法律观念不强。
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是制裁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
阅读教材P53“探究与分享”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如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小,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就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构成犯罪。
犯罪的特征::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含义:
——法律标志
刑事违法性
——必然后果
应受刑罚处罚性
——最本质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一般违法 犯罪
1.都是违法行为
2.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3.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危害不大情节轻微
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或行政制裁
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危害大情节严重
触犯了刑法
刑罚处罚
共同点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触犯的法律:
应承担法律责任不同联系:
不同点
展示材料
2021年2月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某受贿案,对被告人陈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1)陈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陈某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犯罪行为
刑罚
有期徒刑是主刑,罚金是附加刑
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
主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主刑只能单独适用
附加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驱逐出境
没收财产
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二 、加强自我防范
阅读教材P55“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思考
有人说,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罚。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
犯罪与年龄大小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罚的说法是错误的。
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总结
展示材料
16岁的学生张某经常旷课、去网吧,父母对此不闻不问,老师多次对其进行劝导,但他仍不知悔改。后来张某为了获得上网的费用,进行了持刀抢劫,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站在被告席上的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