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三框 善用法律
课标要求:
培育和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行为。
教学目标:
(一)素养目标:
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知识目标:
1.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2.懂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要硬拼,而要智斗。
教学重点:
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
勇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教学建议:
教法:讲授法、情境探究法。
学法:自主学习法、合作探究法。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景,导入新课
视频导入:观看视频《让我保护你——我是法律》,思考“我”指的是什么?
点拨指导:请学生观看《让我保护你——我是法律》,先不要提示视频的标题主题,让学生根据内容思考猜想,视频中的“我”是指什么,并说明理由。
教师: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与人打交道,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己。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善用法律”。
二、师生互动,探究新知
(一)遇到侵害 依法求助
1.阅读教材P58“探究与分享”。
思考:遇到类似情形,你会怎么应对?
提示:遇到类似情形,我会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非法方式,更不能以牙还牙、以恶制恶。
教师总结:我们应学会依法维权。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展示材料:
中学生小峰自创的歌词在“全国少年儿童歌词征集活动”中获特别奖,但小峰并未接到获奖通知书。经调查发现,参加复评工作的李某做了手脚,将奖项给了张某。小峰一纸诉状将李某和张某告到法院,状告他们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经法院审结,小峰获得1.7万元赔偿。
思考:想一想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权?
提示: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
3.展示材料:
材料一 小华的父母离异,小华跟妈妈生活,非常贫困,爸爸经济情况很好却坚持不肯支付抚养费。
材料二 小明每年寒假都坐火车到奶奶家过年,他认为铁道部在春运期间票价随意上涨侵犯了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材料三 小莫的继父经常虐待小莫,他身上伤痕累累,曾两次因遭到毒打住院治疗。
思考:(1)请你帮他们出谋划策,告诉他们该到哪里,应如何去讨还公道?
(2)哪种维权方式最正规、最权威?
提示:(1)他们都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小华需要经过诉讼程序,通过民事诉讼打官司解决,如果家境贫困可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小明需要到律师事务所咨询,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即“民告官”来解决。小莫可以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或有关社团等进行投诉、申诉、申请调解,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控告继父的虐待行为 (诉讼途径),鉴于小莫受伤害程度的严重性,最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诉讼。
教师总结:诉讼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二)有勇有谋 应对违法犯罪
1.展示材料:
小周是小区保安。一天,他为抓抢劫犯罪嫌疑人,被摩托车撞伤,他忍住剧痛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将其交给民警。因此,他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观点一:小周的做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观点二:如果他在与歹徒搏斗时把歹徒撞伤了,他就不会获得光荣称号了。
思考:请你对这两个观点发表看法。
提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小周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小周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
教师总结: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2.展示材料:
材料一 某市一名12岁的女学生被三名歹徒劫持后,她利用歹徒吃夜宵之机,趁其不备,一面向饭馆老板暗指三名歹徒,一面表情痛苦地用双手卡自己的脖子,老板明白后立即报警。几分钟后,三名歹徒被民警抓获。
材料二 14岁的学生小任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两名歹徒抢劫其手机。为此,这个勇敢的青年与两名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最后身中11刀后死亡。
思考:(1)材料一中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