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1课
北洋政府的统治
与
军阀割据
中国历史(第三册)
北京政府第一届内阁成员
国务总理唐绍仪(袁世凯全权代表,民初入同盟会)
外交总长陆徵祥(原清驻俄公使)
内务总长赵秉均(原清巡警部右侍郎)
陆军总长段祺瑞(北洋军重要将领 )
海军总长刘冠雄(原清海军管带)
财政总长熊希龄(原清奉天盐运使)
司法总长王宠惠(同盟会员)
教育总长蔡元培(同盟会员)
农林总长宋教仁(同盟会员)
工商总长陈其美(同盟会员)
交通总长施肇基(原清外务部左、右丞 )
“国民党人物中,袁之最忌者唯宋教仁。……饵以官,不受;啖以金,不受。日奔走于各政党间,……一时声望大哗。”
——《谭人凤集》
遇刺後的宋教仁
“宋先生死而假共和之面目已揭破。可知民贼时时欲杀吾国民,破坏共和。”
——《于右任辛亥文集》
“二次革命”形势图
“现在看透孙、黄,除捣乱外无本领。左又是捣乱,右又是捣乱,我受四万万人民付托之重,不能以四万万人之财产生命,听人捣乱!……”
——袁世凯于“二次革命”后发表谈话
(白蕉:《袁世凯与中华民国》)
1913年3月 暗杀宋教仁
1913年4月 “善后大借款”争端
1913年7月 革命党人发动“二次革命”
1913年10月 国会“选举”袁为大总统
1914年1月 正式解散国会
1914年5月 废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大总统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
1914年12月 颁布《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任期改为十年,连任无限制有权推举继承人
1915年5月 签订“二十一条”
1915年11月 召集国民代表大会,投票批准改制君主立宪
1915年12日 改“中华民国”为“中华帝国”实行“洪宪”帝制
袁世凯称帝后在天坛祭天
美国政治学家古德诺
时任袁世凯顾问
《大总统祭圣告令》:
中国数千年来立国根本在于道德,凡国家政治、家庭伦纪、社会风俗无一非先圣学说发皇流衍……环球各国,各有所以立国之精神,秉诸先民,蒸为特性。中国服循圣道,自齐家、治国、平天下,无不本于修身。
——《中国近代史资料选编》
夫国体本无绝对之美,而惟以已成之事实为其成立存在之根原……惟于国体挟一爱憎之见,而以人为的造成事实,以求与其爱憎相应,则利害之中于国家将无巳时……夫前清之末叶,则固自谓立宪矣,试问论者能承认否?且吾欲问论者,挟何券约,敢保证国体一变之后,而宪政即可实行而无障?如其不然,则仍是单纯之君主论,非君主立宪论也。
——梁启超《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
梁启超
若知袁种之暴戾更甚于清,则又何苦膏血万户,以博一人皇帝之雄哉!所以宁死而不悔者,誓与共和相始长耳。
今袁背弃前盟,暴行帝制,解散自治会,而阊阁无安民矣;解散国会,而国家无正论矣……假民党狱,而良懦多为无辜……
——《讨袁檄文》
“先生所言,全国人人所欲言,全国人人所不敢言,抑非先生言之,固不足以动天下也。”
——蔡锷(1882—1916)
如何理解护国战争的目的?
派系 代表
人物 控制区域 扶植军阀的帝国主义国家
直系 冯国璋、曹锟 江苏、江西、湖北 英国
美国
皖系 段祺瑞 安徽、浙江、山东、福建 日本
奉系 张作霖 黑龙江、吉林、辽宁 日本
滇系 唐继尧 云南、贵州 英国
美国
桂系 陆荣廷 广东、广西 英国
美国
主要军阀割据形势表
直系
曹锟
吴佩孚
孙传芳
冯国璋
皖系
段祺瑞
奉系
晋系
桂系
滇系
唐继尧
陆荣廷
阎锡山
1912——1928年:
内阁变更了35次
军阀混战
暗杀宋教仁
复辟帝制
政局变化
共和
↓
专制
护国运动
二次革命
统一
↓
分裂
孙中山的继续斗争
1917年 张勋胁迫黎元洪解散国会
段祺瑞拒绝恢复国会和《临时约法》
孙中山组织护法军政府,誓死北伐
1918年 受桂系军阀挟制,被迫去职
1921年,就任非常大总统,仍准备北伐,
1922年 陈炯明叛变,再次退居上海
共和体制运转艰难
军阀混战政局混乱
辛亥革命的历史局限?
新的革命道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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