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选择性必修1)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二者相辅相成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着眼于防范与惩处
强制道德感召与自律,是对法治的有效补充。
具有强制约束力
硬
软
中国
第 8 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 9 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西方
特点:礼法结合
中华法系
儒家礼教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宗教伦理
名称 内容 适用范围 适用时期
大陆
法系 包括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蓝本。 欧洲大陆国家及其曾经的殖民地、民国和现代中国 近代以来至今
英美
法系 英国中世纪以来法律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统称 英美及英国曾经的殖民地和附属国(如中国香港) 中世纪以后期以来至今
伊斯兰法系 以伊斯兰法(源于《古兰经》)作为基本法律制度的诸国所形成的“法律” 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各国和其他一些穆斯林国家 中世纪以来至今
印度
法系 公元5~7世纪以前古代印度奴隶制法为主 古印度及周边仿效这种法律的亚洲国家 公元5~7世纪以前,目前已解体。
中华
法系 中国的封建法律为主 中国的封建社会及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 中国秦朝至清朝,目前已解体
第 8 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核心素养: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唯物史观:通过学习,运用唯物辩证史观及有关理论,了解先秦到明清时期德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的背景、内容和意义,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时空观念:通过教科书和配套课件,认识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史料实证:通过历史图片和历史资料提出问题、设置悬念,深刻认识儒家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的特点,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历史解释:引导学生运用本课教材中文献资料所提供的有效信息,了解乡约直接面向底层百姓进行教化的意义,培养有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
家国情怀:通过教学让学生认识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是大势所趋,理解传统文化对社会治理的深远影响,培养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
课程标准:
概念解析
法治: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之上”的法治,是君主用以统治臣民,强化专制王权的方式和手段。
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
礼教:即礼仪教化,礼教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教思想统治影响中华民族两千余年。对名教系统的破坏行为称为"僭越"。
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法律与教化:中国社会治理的两种方案
公元前1046年
公元前771年
西周
敬天保民
春秋战国
德治与法治
秦
法治
汉
《九章律》
魏晋
律令
儒家化
唐
唐律
宋元
宋:理学、乡约
元:司法实践援引唐律
明清(前期)
《大明律》
《大清律例》
公元前221年
公元前207年
公元220年
公元420年
公元618年
公元907年
公元960年
公元1368年
公元1840年
时空坐标:
目录: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德法之争
二、秦汉至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外儒内法、礼法结合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完善(基层教化乡约)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礼法之争
1、夏商西周时期:德治与法治的起源
(1)德治思想的渊源
①夏商:统治者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如商代实行“人殉”制。
②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德”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法”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之上”、“国权至上”的法治。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