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5.2预防犯罪》教学设计 复备人: 复备时间:
学科
政治
设计者
单位
年级
八年级
来源
部编版八上第五课
课时
1
【课程标准】
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崇尚公平与公正。
【核心素养目标】
1.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2.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3.了解刑法与刑罚,认清犯罪特征,知道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评价任务设计】
1, 明确基础知识,在规定时间识记重点知识。
2, 能自主完成同步分层卷的知识回顾。
3, 针对知识,完成当堂达标的题目。
【主问题设计】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刑罚的内容,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教学过程】
1、 新课导入
复习导入,从上节课违法行为的分类导入“犯罪”
二、新课讲授
出示学习目标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是什么
2、认识犯罪(含义、特征)
3、认识刑罚
4、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板块一:了解罪与罚
(一)运用你的经验,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1)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3) 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笔记一:
1、什么是刑法?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他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2、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最本质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
法律标志:刑事违法性
必然后果:应受刑罚处罚
探究与分享及判断题目跟进
(二)了解刑罚(多媒体展示材料)周永康案
1.周永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提示:犯罪行为。
2.周永康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提示:刑罚处罚。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提示无期徒刑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笔记二:
3、什么是刑罚?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版块二:加强自我防范
那种认为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处罚的想法对不对?为什么?
从而总结出: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探究与分享中中学生陈某的故事给我们的启示?
从而总结出: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相关链接p5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具体条目的规定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从而总结出: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笔记三:
4、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①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三、总结提升
思维导图引领
四、小结练习
1.知识总结2.畅谈收获3.课堂练习
【主问题处理过程】
讲解本课需要学习的内容及重难点
可板书刑法、犯罪,具体明确两者关系
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讨论分析三则图片分别属于什么刑罚
教师过渡: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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