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学案二 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
[对应学生用书P77]
[学习目标]
1.了解逻辑规律的基本类型。
2.学习判断运用基本的逻辑规律。
[活动内容]
逻辑错误往往是由于违背了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逻辑规律类型
规律要求
公式表示
同一律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和判断的含义始终保持如一
A就是A
不矛盾律
两个相互否定的判断不能同真
A不是非A
排中律
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必有一真
A或者非A
充足理
由律
一个被断定为真的判断应具备充足的理由
所以有B,是因为有A或B真,因为A真,并且由A能推出B
正确地理解这几种逻辑规律的特点,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辨识语言表达的逻辑错误,从而准确识别错误的观点;帮助我们在自己的思维和表达中避免逻辑错误,正确地思考,准确地表达。
[必备知识]
学习活动一 同一律的辨识和运用
1.基本内容
(1)思维对象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维的对象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的思维对象也要保持同一。
(2)使用概念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使用的概念也要保持同一。
(3)思维判断的同一。同一个主体(个人或集体)在同一时间(相应的客观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从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作出的判断必须保持同一。同一律要求思维的确定性,但是并不否认思维的发展变化。它完全是对思维过程说的,并不要求客观事物保持同一,绝对不变。
2.基本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三同一”思维过程。
3.常见逻辑错误
违反同一律要求的基本错误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判断的内容不确定。具体表现为: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表现为:
(1)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在原来意义上使用某个概念,而是把不同的概念混为一个概念或者改换同一概念的含义。不保持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确定和同一,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混淆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由于认识不清楚或缺乏逻辑修养,无意之中违反了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使用,从而造成概念混乱。
偷换概念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为达到某种目的,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个概念使用。偷换概念有以下几种手法。
①任意改变某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其变成另外一个概念。
②将似是而非的两个概念混为一谈。
③用非集合概念取代集合概念,或相反。
④利用多义词造成的混乱。
例如: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分析:“安”,在问句中通常有两种用法,一是表示“怎么”,二是表示“在哪里”。庄子和惠子一开始是围绕“人能不能以及怎么能知道鱼快乐”的话题进行的。但到最后,庄子突然偷换概念,把“安”用于表示“在哪里”,并以“知之濠上”作结,违反了同一律。
(2)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如果不是在原来意义上使用某个判断,而用另外的判断代替它,或者在论证某个论题时,中途改变讨论的对象或论述中心,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①转移论题,也称离题或跑题,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无意识地违反同一律,更换了原判断的内容,使议论离开了论题。
②偷换论题,通常指在证明过程中把需要证明的判断偷换为另一个判断。例如,本应证明“美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却去证明“生活中到处都有美”。反驳中把需要反驳的判断偷换为另一个判断,也是偷换论题。
例如:鲁迅在《“有名无实”的反驳》这篇杂文中,谈到当时国民党军队中一位排长不懂逻辑,把“不抵抗将军下台”和“不抵抗主义下台”混为一谈的情形:
“这排长的天真,他以为不抵抗将军下台,‘不抵抗’就一定跟着下台了。这是不懂逻辑:将军是一个人,而不抵抗是一种主义,人可以下台,主义将可以仍旧留在台上的。”
(3)歪曲观点
把对方的观点A歪曲成观点B,然后攻击观点B。这类谬误有一种形象的称号叫作“稻草人”。其论证的过程就好像制造出一个稻草人,然后再把这个稻草人击倒。
例如:“不敢想象爱因斯坦等先贤没有批判性思维。”
爱因斯坦何止有批判性思维?他还有创新性思维、科学思维、逻辑思维、数学思维……为什么仅仅拿批判性思维说事?
分析:质疑者一上来就问:“爱因斯坦何止有批判性思维?”似乎对方的意思是“爱因斯坦只有批判性思维”,但说话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