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西欧庄园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1. 知道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了解西欧庄园的管理情况、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等基本史实。
2.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通过领主和佃户的关系及庄园的管理,分析西欧庄园的特点。
3. 比较西欧庄园农民与中国古代农民的异同。
学习目标
导学目标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庄园的兴起与发展
庄园是中世纪时期西欧农业生产中的一 种特定的组织形式。封建主用劳役地租剥削依附农民,并独立进行经营核算的经济单位。 同时,封建主对其领地上的农奴拥有行政和司法权力。。
庄园的出现与何制度相关?
含义:
耕地
草地
教堂
壕沟
磨坊
城堡
农奴住宅
林地
池塘
采邑制
受封领地的封建主,人为形成的大地产。庄园是西欧封建制度在经济上的表现形式。
9世纪兴起,11世纪遍布欧洲,14世纪走向衰落。
2.庄园性质(特点):
中世纪,每个庄园都有自己的法庭、军队和行政管理制度,庄园的领主对庄园内的农民享有司法权、征税权和政治统治权。国王对此也无可奈何。
——《世界通史》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3.庄园的居民
领主
佃户
领地的封建主
(各级封臣和教会等)
农民和农奴的区别:
农民(自由,独立的小生产者 ,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农奴(缺少自由,负担比农民重)
可转化
①自由农民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②农奴依附于封建主,缺乏人身自由,可随土地一起出售。
阅读材料,分析领主与佃户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材料一: 佃户除了每周三天为庄园主耕种土地,还有做不完的劳役,交不完的“磨坊费、酿酒费…”等各种费用。
材料二:14世纪诗人兰格伦在《农夫皮尔斯》
中描述到:“我开沟挖地,按他的吩咐干活,时而播种耘田,时而收割打晒”,“人人都将纺线施肥,埋头苦干”,“既为他种地,又为他饲养牲畜”。 ——《罗马帝国的遗产》
(1)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2)领主给佃户提供份地和保护,佃户为领主提供劳役,他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①为领主提供劳役
②缴纳磨坊、面包炉等的使用费
③缴纳教会“什一税”
④缴纳“婚姻捐”“继承捐”
佃户的义务有哪些?
4.庄园的土地
耕地
“自营地”
“份地”
直接经营
领主
义务耕种
获得土地的条件
佃户
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什么?
佃户每周义务为领主耕种自营地3天
庄园的周围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共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试比较中世纪西欧庄园中的农民与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民有何异同?
【提示:交租方式(交什么),人身依附(属于谁),封建主与农民
的关系等。】
1.不同点:①西欧庄园的农民主要以劳役的方式受领主剥削,并需缴纳“什一税”;
中国古代农民主要以实物地租形式向地主交租。(代役租)
②西欧庄园农民依附于领主;中国古代农民依附于国家,人身相对自由。
③西欧庄园是领主式经济,对农民享有行政、经济和司法权;
中国古代是地主式经济,地主只有土地所有权,没有其他权利。
2.相同点:都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简单的生产工具;
都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只进行简单的物品交换;
都受到封建主的剥削。
目标导学二庄园法庭
庄园具有司法权,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1.主持:
2.特点:
工作人员、时间工作地点不固定
审理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
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
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
3.职责:
4.审判依据:
习惯法或村法
5.惩罚手段:
罚金
材料一: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
材料三: 某庄头将一个维兰带到庄园法庭,指控他装病拒服劳役,在家偷干私活。该农奴不承认,对此陪审团进行调查,尔后以证据表明:庄头的告发与事实相左,他这样做完全出于宿怨。结果庄官反以诬告罪被处以罚款。
材料二: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的人,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被罚款;某人不按规定的价格卖酒,也要被罚款。
③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① 维护领主的利益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