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课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先秦时期的政治体制
1.夏朝:约公元前2070年,禹打破了原始民主制下的禅让政治传统,建立了世袭制王朝国家夏。
2.商朝
(1)内外服体制:商王直接控制内服王畿地区,王畿四周是外服。
(2)有较系统的国家机构和分掌内外服各类事务的官吏。
3.西周——贵族等级分封制政体
(1)主要内容
①周天子:国家最高统治者,控制着镐京和东都洛邑附近的王畿地区,其他地方则分封给与周天子有血缘关系的同姓贵族、异姓功臣或旧贵族,在各地建立诸侯国。
②诸侯:在国内又分封卿大夫, 卿大夫再分封士,形成贵族等级分封序列。
(2)特点
①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②分封制、宗法制相配合,政治权力分配与血缘关系相结合。
(3)意义:是较内外服制更进一步的政治体制,诸侯虽享有受封土地上的统治权,但也要服从周天子的政令,承担对周王室的义务。
4.原始民主遗存
(1)君主权力不是绝对的,对君主的权力有制约作用。
(2)国家遇到重大问题时, 君主要征求自由民“国人”的意见,国人也可以通过舆论来影响朝政。
5.春秋战国
(1)春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宗法血缘关系的瓦解,西周贵族等级分封制开始解体。
(2)战国:为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各国在政治上都进行了重大改革,君主权力加强,郡县制、官僚制等封建政治制度开始产生。
[思维拓展]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
(1)宗法制、分封制是西周的两大基本政治制度,二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维护西周政局的稳定。
(2)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为表里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是维系分封制的血缘纽带,也是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更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推行和稳定实施。
(3)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之上的,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
二、秦朝的政治制度
1.条件
秦的统一结束了长期战争的混乱局面。
2.皇帝制度:秦朝政治体制的核心,一切政治、军事、法律事务的决定权都在皇帝手中。
3.三公九卿
(1)概况
①丞相:百官之长,行政中枢所在,秉承皇帝旨意,统领百官。
②太尉:掌军事。
③御史大夫:掌管图籍、文书,监察百官。
④九卿:分掌各类政务的机构。
(2)意义:三公九卿共同组成中央政府。国家重大事情由公卿进行廷议,最后由皇帝裁断。
4.郡县制
(1)背景:总结春秋战国以来“天下共苦战斗不休”的历史经验。
(2)概况
①郡: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置郡守、郡丞和郡尉, 另设监御史掌监察。
②县或道:根据户数的多少,置县令(长)、丞、尉。
③官吏任命:郡县主要官吏都由中央直接任命。
5.文书行政:各级官僚机构以文书行政;建立以邮驿为中心的文书传送系统,以保障皇帝和中央的政令能够传送到全国各地。
三、两汉至明清时期行政体制的演变
1.中央行政体制
(1)西汉:汉承秦制
①汉武帝时期:设立“中朝”,又称内朝,使外朝丞相权力大大削弱。
②西汉晚期以后:中朝尚书的权力逐渐增大。
(2)东汉:刘秀将尚书台确立为新的行政中枢,三公权力受到削弱。
(3)隋唐:三省六部制
①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是由皇帝直接掌控的中枢 。中书省是受命于皇帝的决策与出令机构,门下省是审议封驳朝廷政令的机构,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三省长官中书令、门下侍中、尚书令并称宰相, 分掌宰相职权。他们共同议政的地方叫政事堂。
②六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政务。
③评价:三省六部制体系完整,职责分明,相互制约,可以有效履行封建国家的不同职能。
(4)宋朝:最高行政长官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设枢密院掌管军政,三司掌握财政大权,分割宰相的权力。
(5)元朝:实行中书省制,总理全国政务的中枢制度。
(6)明朝:废丞相,设内阁
①明太祖废除中书省和宰相,亲理政务,绵延1000多年的丞相制度终结。
②内阁制: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大量政务,成为事实上的行政中枢。
(7)清朝:设军机大臣直接秉承皇帝旨意,逐渐成为掌管处理全国军政事务的中枢。
[思维拓展]
从汉至元地方政治制度的特点
(1)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地方不存在独立的行政体系。
(2)地方服从于中央,中央服从于皇帝。
(3)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管理。
(4)地方权力分散。
(5)中央控制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考核。
2.地方行政体制
(1)汉朝:郡国并行
①郡设太守为一郡最高长官,其下设郡尉、郡丞。太守选用属吏分曹理事,各曹属吏分管具体事务。
②郡下设县,县设令或长,之下有县丞、县尉及分曹属吏。
③汉初地方行政制度中还包括王国与侯国。景帝和武帝后,权力被不断削弱,不再对中央构成威胁。
(2)东汉晚期:原来的监察区“州”变为一级行政机构。
(3)魏晋南北朝: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州刺史不仅有行政权,还有领兵权,形成内轻外重、干弱枝强的局面。
(4)隋朝:废郡,以州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