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22 法律与教化
考点巩固卷
考点01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T1-10 限时:15分钟)
考点02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T11-18 限时:15分钟)
考点03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T19-23 限时:15分钟)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公元前536年郑国“铸刑书”,将成文刑法铸在铜器上公诸于众。晋国保守贵族叔向致信于郑国执政子产,指出此举会导致“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子产则回答说“吾以救世也”。据此可知,郑国铸刑书( )
A.顺应了社会结构的变动之势 B.确立了法家思想的主流地位
C.冲击了西周时期的等级观念 D.缓和了贵族与平民间的矛盾
2.商周靠“礼”节民心,而“刑”处于边缘化的位置,“刑”主要针对异族,“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而《后汉书》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这反映出( )
A.刑是维护礼的工具 B.礼与刑趋向结合
C.宗法制已逐渐瓦解 D.德主刑辅是传统
3.《汉书》记载“开国承家,有法有制”,认为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说:“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学士人以乡约教化乡里。到了明清,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这些治理方式旨在( )
A.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B.灭私徇公,坚守直道
C.守道与德,思退刑罚 D.威制天下,以案刑狱
4.唐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对妇女犯罪有些可依律酌情而处,据此可知唐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
A.体现封建等级制度 B.体现规范执法的特点
C.礼、法、孝相结合 D.法律的不完善不健全
5.北宋中期,各地知州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甚至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务。欧阳修《丰乐亭记》载:“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刺史之事也。”范仲淹曾在名胜“严子陵钓台”边修建先贤祠堂以“咏其风”,认为这样“有大功于名教”。上述材料佐证了北宋( )
A.注重推行社会教化 B.放松了对经济的控制
C.鼓励文学艺术创作 D.实行崇文抑武的方针
6.《宋史•户婚律•婚田人务》记载:“所有论竞田宅、婚姻、债负之类,取十月一日以后,许官司受理,至正月三十日住接词状,三月三十日以前断遣须毕,如未毕,具停滞刑狱事由闻奏。”材料反映了宋代( )
A.司法审判程序具有很大随意性 B.冗官问题造成审判效率低下
C.以农为本的传统立法价值取向 D.土地兼并导致社会矛盾尖锐
7.明代继承前代“以例辅律”的传统。律一经颁行,即成定制,因而难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故朝廷不得不大量增补各类“例”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将六部办定的“成案”提升为“现行则例”。此举
A.提升了社会治理的能力 B.杜绝了司法腐败的可能
C.确保了审判结果的公正 D.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8.《清律例》有云:“过失虽出无心。而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当敬慎不应至于过失。故凡人收赎,而子坐流徒,即臣子于君父不得称误之义也。”这可以说明当时的律法( )
A.注重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B.亲属间因尊卑亲疏可考虑减刑
C.其制定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D.以乡约形式直接面向百姓宣讲
9.隋朝成书的《颜氏家训》,内容全面,涉及修身、治学、理家、处世等方面,当时同类书籍极少;宋代,家训自成系统且普及,“处己”和“治学”的内容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到族规、家训之中。这一变化反映了( )
A.家训巩固理学的正统地位 B.活字印刷术促进家训书籍的普及化
C.家训成为司法实践的依据 D.教化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10.康熙二十八年宣布“国家授权族长,于族内行使教训权”。雍正时期,确认族长各项权力的条例纷纷被编撰入律,并指示“凶恶不法之人,经官惩治,怙恶不俊,为合族共恶之人……以家法处治,置于身死,免其抵罪”。这体现了( )
A.宗族开始参与社会治理 B.宗族共同体凝聚力逐渐增强
C.清朝地方司法制度完善 D.国家政权与宗法族权相结合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11.在11世纪的西欧,“要调整日益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需要新的私法。而法律发达的罗马法理所当然成为了首选被接纳对象”。这说明当时的西欧( )
A.商品经济发展 B.大陆法系开始形成
C.庄园经济崩溃 D.法律至上原则确立
12.世界法律体系分为普通法系和民法系。普通法系以英国法律为代表,由习惯法形成的普通法、法官制定的衡平法、以及由国王和议会正式颁布的制定法(又称成文法)组成;以普通法为据,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大宪章》和《权利法案》先后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英国近代资产阶级的法律体系逐步建立。据材料推知,普通法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