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对应学生用书P65]
一、中国历代法律与教化的演变
1.法律
(1)古代
①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特别突出,其具体体现在儒法之争,虽然儒家的德治思想有积极意义,但法家思想更符合先秦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②秦汉至隋唐:统治者重视法律,但随着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立,律令儒家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标志着中华法系的确立。
③宋元到明清:宋明法律以唐律为蓝本,明清法律重视“例”。
(2)现代
①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20世纪50年代,国家制定一系列法律、法令,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②“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主义法制遭受严重破坏。
③改革开放后: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一批基本法律得以制定和实施。
④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⑤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
2.教化
(1)古代
①先秦:儒家认为“礼”可以治国,主张用道德礼义教化民众。
②秦汉到隋唐:统治者重视“孝”和家训,提倡礼制和基层教化。
③宋元至明清:理学深入族规、家训之中;乡约成为进行教化的基本载体,明清的乡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现代
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形成了良好的道德风尚、政治氛围、行动准则和新型人际关系。
②改革开放以后:20世纪80年代,“五讲四美三热爱”是主流精神文明口号;20世纪90年代后,爱国主义和以德治国成为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③中共十八大以来: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近代西方法律与教化的演变
1.法律
(1)古罗马时期:从公元前450年左右的《十二铜表法》到6世纪的《罗马民法大全》,形成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中古时期:日耳曼王国编纂“日耳曼法”,英国形成普通法。
(3)近代:英美等国家的法律构成“英美法系”,《法国民法典》在欧洲推广,形成“大陆法系”。
2.教化
(1)宗教改革前:教会在教育和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告诫人们孝敬父母、遵纪守法,要求人们逆来顺受等。
(2)宗教改革后:新教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
三、古代罗马与古代中国法制的区别
古代罗马法制
古代中国法制
法律观念
罗马法从法律上确认公民个人权利
古代中国法律深受宗法群体观念影响
法律地位
古罗马法律是国家统治的根本,体现了明显的法治色彩
古代中国法制是君主专制的工具,体现了明显的人治色彩
法律结构
古罗马法律私法发达,公法不发达
古代中国法律民刑不分,以刑为主
法律内容
古罗马法律有最早的法人制度和人格权制度
缺乏法人制度和人格权制度
法学家
地位
古罗马法学家地位高,部分法学家的法律学说有官方效力
古代中国法律则完全以官方为主导
历史影响
古罗马法律影响了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对近代以来法律和法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古代中国法律影响了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东南亚国家,从而形成了中华法系
法律与
教化
罗马法受基督教的影响,到中世纪时,基督教逐渐控制了世俗的法律,深入西方法律文化的思想和制度深处
传统中国的法律在西汉以后逐渐为儒家伦理所控制,儒家伦理的精神和原则日益规范着法律的变化和发展,至隋唐,中国法律完全伦理化、道德化,法律成为道德的工具,道德成了法律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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