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程
标准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素养
解读
1.了解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的争论,从“唯物史观”角度认识先秦思想家德治与法治之争对先秦时期成文法产生过程的影响。
2.梳理历代王朝有关法律和礼教的统治措施,从“时空观念”角度认识法律和礼教对历代王朝加强统治的作用
[对应学生用书P50]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早期社会治理思想
夏商时期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
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东周时期
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以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2.早期国家的法律: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3.德治与法治之争
(1)早期争论: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叔向反对刊布法律。
(2)儒法之争
学派
儒家
法家
主张
人性善,主张德治
人性恶,主张法治
代表人物
及思想
孔子:“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商鞅: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提倡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要赏罚分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结果
不被重视
受到重视
原因
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阅读课本“史料阅读”中《韩非子·有度》《礼记·曲礼》节选内容,思考:法家和儒家的治国理念有什么不同?你认为谁的治国理念更适合当时的社会形势?为什么
提示:不同:法家认为君主应该用法和刑来治理国家,儒家认为礼可以治理国家。
观点:法家思想更适合当时的社会形势。
原因: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而法家思想能够解决现实问题,带来富国强兵的实际利益,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法律
2.魏晋法律
3.唐朝法律
(1)唐朝的法治
演变
①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
②唐高宗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特点
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特别重视“孝”
影响
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2)唐朝的礼治
①732年,唐朝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分吉、宾、军、嘉、凶五礼。《大唐开元礼》 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阅读课本“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提示:秦朝苛政的教训为我国古代法律和儒学的结合奠定了基础;汉朝尊崇儒术,确立了儒家思想的主流地位,加速了我国法律和儒家思想的结合;统治者既重视仁政的重要性,但也清楚法治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儒家思想和法治的结合是最好的选择;法律只有和儒家思想相结合才能便于百姓接受和推广。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
宋朝
特点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概况
(1)《宋刑统》的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略有改变。
(2)天一阁所藏宋朝《天圣令》,是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例
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
律例合编
最后一次重修《问刑条例》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律
法典沿袭《大明律》
例
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二)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理学
2.乡约
(1)创造者:北宋吕大钧兄弟。
(2)范本:《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3)发展
明朝
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
清朝
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
宣讲时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4)趋势: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阅读课本“学思之窗”中《吕氏乡约》、明太祖“六谕”、康熙帝“圣谕十六条”节选内容,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提示:从惩恶扬善、道德教化到重农桑、禁非为。
[对应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