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九年级下册
33.鱼我所欲也(《孟子》)
教材原文
参考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
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
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
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
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
也。(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全文中心论
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
点一舍生取义)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
而选取大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
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
者,故不为(wi)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心),所
事;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
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
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
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
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手
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段)不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
(wé)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
死亡的,那么几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哪
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这些手段就能够活命,
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
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些办法就能够
有甚于死者。(从正反两方面具体阐释为什么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
要“舍生取义”)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
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他
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不仅仅贤
贤者能勿丧耳。
人有这种心,每个人都有这种心,(只不过)贤
箪(dan)食(shi),一豆羹(geng),得之
人能够坚持这种操守使它不丧失罢了。
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一碗饭,一碗粥,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
到就会饿死。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过路的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
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踩踏着给别人吃,
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i)宫室之美、妻
乞丐也不肯接受。对于优厚的俸禄,如果不分
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xiàng)为
辨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么优厚的俸禄对
于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
(wi)身死而不受,今为(wi)宫室之美为
的侍奉、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我吗?先前
(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
(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如今
(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先前(有
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
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如今(有
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待奉而接受了:先前(有
举例论证的方法,以“一箪食,一豆羹”和“不辩
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如今(有
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自己而接
礼义”地贪求“万钟”的例子,对比论证了“舍生
受了:这种做法也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作丧
取义”的观点)
失了他固有的羞恶之心。
一知识梳理
4.一词多义
1.通假字
蹴尔而与之连词,表修饰
(1)故患有所不辟也同“避”,躲避
而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连词,表转折,译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同“辨”,辨别
为“却”
(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同“德”,恩惠,文中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介词,表比较
是感激的意思
同“欤”,语气词
(4)乡为身死而不受
同“向”,先前、从前
于
万钟于我何加焉介词,引出动作对象,
2.古今异义
译为“对,对于”
(1)万钟于我何加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同“欤”,语气词
古义:益处
呼尔而与之动词,给予
今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目合在一起
得之则生连词,表顺承,译为“就”
(2)是亦不可以已乎
古义:停止,放弃
今义:已经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连词,表因
3.词类活用
则
果,译为“那么”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动词用作名词,可以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连词,表假设,
获得生存的手段
译为“如果,那么”
中考先锋·古诗文手册
第67页
5.重点实词
6.阅读理解
(1)故不为苟得也苟且
(1)文中第二段列举乞人不受“嗟来之食”的
(2)故患有所不辟也祸患,灾难
事例,论证了一个什么观点?什么是失其
(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假如,假使
“本心”的表现,“是亦不可以已乎”的告
超过,胜过
诫?(第二问用原文语句回答)
(4)贤者能勿丧耳丧失
论证了义比生更重要的观点。“万钟则不
(5)蹴尔而与之踩踏
辩礼义而受之”。
(6)乞人不屑也认为不值得,表示轻视而不
(2)孟子通过哪三个取舍论证了“义”和“不
肯接受
义”的存在?
(7)妻妾之奉侍奉
鱼和熊掌的取舍,箪食豆羹的取舍,万钟
(8)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