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着眼于防范与惩处具有强制约束力
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强调道德感召与自律,是对法治的有效补充。
硬
软
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
两者相辅相成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中国
西方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罗马法
课程标准: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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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法治和德治都是实现人治的工具和手段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夏商西周时期:
德治与法治的思想渊源
1.德治:
西周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
2.法治:
《左传》记载:夏《禹刑》,商《汤刑》,周《九刑》
《左传·昭公六年》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九刑基本沿袭商朝的五刑制度(墨、劓、剕、宫、大辟共五刑),又增加了赎、鞭、扑、流等四种刑罚,称以上的九种刑罚为为西周的九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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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1.背景:
2.早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东周时期,王室衰微,礼崩乐坏,诸侯国寻求治国新思想
子产“铸刑书”——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泽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
——《左传·昭公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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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3.儒家与法家之争(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体现)
学派 人性论 代表 政治主张
儒家 人性善 孔子 “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民贵君轻
法家 人性恶 商鞅 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 ①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赏罚分明 ③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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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商於县有个黑林沟村,该村是秦国变法的模范村,村长黑九因为儿子参军训练坠崖死了,无法为家里立功光耀门厅,变得意志消沉,无心耕作,在村里开了个酿酒坊,经常拉着后生饮酒大醉。村里人变得越来越懒惰,荒芜了田庄,村里由此没落。县令是个儒家士子,讲究仁政爱民,不忍看到黑林沟人忍饥挨饿,便救济他们。村民一直吃救济粮,不再耕作。商鞅知道后,依法处死了村长和县令,重申新法主张、明确奖惩,让村民重新自励,恢复了往昔斗志。 ——整理自孙皓晖《大秦帝国》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
法家思想强调重刑治理国家,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相反,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思维激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4.评价:
①儒家主张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②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③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5.结果:
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 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
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材料一: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
材料二:秦王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韩非子)与之游,死不恨矣!”
——均摘编自《史记》
时代的需求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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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礼法逐步结合
时期 特点 表现
秦汉
魏晋
隋唐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
2.汉制成《九章律》;
3.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1.原因:①汉武帝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
2.表现: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3.目的:维护三纲五常
1.撰成《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礼法结合的典范;
2.重视儒家伦理中的“孝”
3.提倡礼治,颁行《大唐开元礼》;强化基层教化;
律令并行
律令儒家化
礼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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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中国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
在唐朝臻于成熟,在宋元明清时期也有新的发展与变化,在清末修律以及民初从西方移植新的法律制度后,逐渐解体。
【概念解读】:中华法系
材料:《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