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西欧庄园
学习目标
1. 了解西欧庄园这一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的出现。
2. 知道西欧庄园的含义、特点及庄园领主与佃户的关系。(重点)
3. 知道庄园土地“自营地”和“份地”的划分及生产情况。
4. 了解庄园法庭的基本情况、审理内容、惩罚手段、审判依据及作用等。(重点)
素养解读
通过对比9—14世纪东西方经济文化的情况,认识东方文明的先进性,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庄园的出现:从 9 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庄园逐渐流行开来。
2.庄园的发展: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3.庄园的特点:一个独立的 自给自足 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4.庄园的生活成员
(1)领主:受封领地的封建主,是庄园的主人。
(2)佃户: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 农民 和缺少自由的 农奴 。
5.庄园的耕地
(1)“ 自营地 ”: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2)“份地”:庄园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一般每周要在自营地上劳动3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
6.“共用地”: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7.自由农民的权利:自由农民是独立的 小生产者 ,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庄园法庭
1.法庭设立:庄园具有 司法权 ,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
2.开庭情况
(1)工作人员: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
(2)开庭时间: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
(3)开庭地点: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3.审理范畴
(1)佃户如果有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租税等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会受到起诉与处罚。
(2)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也都要通过庄园法庭进行审理。
4.惩罚手段:通常是处以 罚金 ,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
5.审判依据:庄园法庭审判依据 习惯法 或 村法 。
6.作用
(1)起着维护庄园 公共秩序 的作用。
(2)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有时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
(3)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西欧庄园
材料一 典型的西欧封建庄园,和乡村一致,即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庄园。庄园的土地是条形的,分为领主“自营地”和佃户的“份地”两部分。
材料二 庄园和外面的交换是偶然的,只出卖临时剩余的产品,购买自己没有的东西如盐、铁、染料,以及不能生产的少数手工业品及奢侈品。
探究:西欧庄园的耕地分为哪两部分?庄园有什么特点?
答案:庄园的耕地分为领主的“自营地”和佃户的“份地”。特点: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在西欧,庄园为领主提供日常消费的面粉、奶酪、火腿、蔬菜等食物,也为领主提供衣物、鞋帽等。庄园有铁匠、金银匠、皮鞋匠、面包师等各色工匠制造不同的物品。这说明西欧庄园( A )
A. 具有自给自足的特征
B. 是独立的政治单位
C. 具有地方管理功能
D. 是地方经济的中心
解析:结合题干内容分析可知,在领主统治下,西欧封建庄园的生活用品基本实现了自给,无需向外界购买,因此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图文说史】
本图形象展示了西欧封建庄园的布局情况,从图片中可以看出庄园内有住所、磨坊、耕地、草场、教堂,庄园周围有林地等。由此可知,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兴起
9世纪开始流行,大约到11世纪遍布欧洲各地
性质
是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概况
(1)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2)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领主的“自营地”,另一部分是佃户的“份地”
二、庄园法庭
主持者
领主或他的管家
特点
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固定的开庭地点和时间
职责
(1)审理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
(2)审理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
(3)审理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
审判依据
习惯法或村法
惩罚手段
通常是处以罚金
作用
(1)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2)维护领主利益
(3)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温馨提示】
庄园法庭既是司法审判中心,又是行政管理中心。法庭审判内容只涉及庄园的内部事务,包括领主与佃户、佃户之间的纠纷等大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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