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学习任务目标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早在先秦时期,儒家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中逐渐包含了宽严相济、礼法并行的治国主张。
先秦时期儒家治理国家的主张是什么?影响如何?法家治理国家的主张是什么?
1.夏商西周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1]
[1]西周礼乐制度
(2)法治:习惯法有②③④,成文法有①。(填序号)
①子产“铸刑书” ②夏朝《禹刑》 ③商朝《汤刑》 ④周朝《九刑》
(3)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的表现:儒法之争
思想派别
儒家(德治)
法家(法治)[2]
代表
孔子、孟子
商鞅、韩非
主张
人性善,主张德治
孔子:“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人性恶,主张法治
商鞅:在秦国颁行法令
韩非:以法、术、势驾驭臣下,“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影响
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意义,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2]韩非的“法治”思想不能等同于今天的“法治”思想
现代“法治”的目的是要实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否定任何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韩非的“法治”是为了让君主利用刑律强化集权,是专制王权的统治手段,对专制统治者有利,认为法律是用来镇压人民的。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法律的发展
(1)秦朝开创: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3]
(2)汉承秦制: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3)律令并行: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3]云梦睡虎地秦简
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竹简共1 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图片为《法律答问》。
2.魏晋时期的律令儒家化[4]
原因
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
量刑原则
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目的
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4]正确认识 “以礼入法”
(1)进步性
①以礼入法建立了封建法律秩序,维护了皇权和封建等级,巩固了封建秩序。
②促进了封建社会的繁荣。
(2)局限性
①以礼入法使审理案件、定罪量刑不可避免地走向主观化。儒家经义内容与精神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实际背离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审判原则。
②儒法结合重在礼法合一,纳礼入律,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3.唐朝的法治和礼治[5]
[5]《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有以下两个特色:第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伦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前者为主,后者为辅;第二,简化法律条文,减轻刑罚,如《贞观律》中的刑罚,与隋律相比,去掉了死刑92条,减流为徒者71条,其余变重为轻者也很多。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凡同约者: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明太祖“六谕”)
结合教材内容分析,乡约内容发生了什么变化。
1.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的发展演变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
(2)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6]乡约在明清时期的影响
在各地的具体实践中,乡约结合当地社会环境和社会问题,发挥了文化整合的功能。明清时期存在很多地方士绅自行组织乡约的现象,他们通过邀请地方官员参与的方式获得自治合法性。另外,这些地方官员和士绅也把乡约作为构建社会新认知的途径,制定乡约惩罚偏离礼的日常行为,从反面强化了儒家价值规范对百姓生活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法治
材料一 《孟子》中记载了孟子与其学生关于法律问题的讨论。
学生问:“舜做了天子后,假如其父杀人,舜的法官该怎么办呢?”孟子回答:“抓起来就行了。”
学生又问:“难道舜不阻止法官吗?”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呢?法官是按职责办事。”学生问:“那舜又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应当放弃天子之位,毫不顾惜。然后偷偷地背上父亲逃到海边住下,一辈子都很快乐,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情忘掉。”
探究1 根据材料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