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时分层训练(八)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知识点1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尚书》保存了商周特别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据下表可知,当时( )
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
《尚书·酒诰》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尚书·泰誓》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尚书·泰誓》
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
《尚书·梓材》
A.出现了早期的民主启蒙思想
B.神权色彩异常浓厚
C.形成了“敬天保民”的民本观念
D.儒家思想已经形成
C 解析: 表格中的四则材料都强调人民的重要性和对“天”的崇敬,体现了“敬天保民”的民本观念,故选C项;早期的民主启蒙思想出现于明清之际,而材料中《尚书》出现于西周时期,排除A项;材料中体现的是民意,未反映“神权色彩”,排除B项;儒家思想的创立者是孔子,其生活年代是春秋末期,排除D项。
2.先秦时期的儒家经典记载:“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惟天时求民主”,人主只有能“保享于民”,才能“享天之命”。这反映了先秦时期( )
A.已孕育了近代民主思想
B.民本思想成为统治合法性的依据
C.天命权威转为君主专制
D.儒家希望假借天命制约统治者
B 解析: 材料“人主只有能‘保享于民’,才能‘享天之命’”强调了民本是合法统治的前提,故选B项;材料“保享于民”是民本思想的体现,不是民主,排除A项;先秦时期还未形成君主专制,排除C项;材料强调的是民本,而不是天命,排除D项。
知识点2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3.秦律诉讼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贼杀伤、盗它人为公室告”,而“主擅杀、邢、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属于公室告的案件,官府应予受理,非公室告案件则不予受理。秦律诉讼程序存在明显差异,是因为( )
A.秦朝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国家
B.维护君权与国家利益的现实需要
C.儒家伦理贯穿法治思想的必然产物
D.巩固家庭与社会稳定的理性选择
B 解析:材料中“公室告”案件指的是危害社会秩序的案件,由官府进行处理;而“非公室告”案件则指家庭纠纷,由家长进行处理,主要是为了维护父系家长在家庭中的权威地位。因此,为了维护君权与国家利益的现实需要,秦律关于这两者的诉讼存在明显差异,B项符合题意。“秦朝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国家”的说法与材料无关,A项排除;材料未体现儒家伦理,C项排除;秦律突出的特征是严刑酷法,“理性选择”的说法错误,D项排除。
4.下表显示的是《唐律疏议》中的“重罪十条”。据此可知,唐代( )
谋反
谋危社稷
大不敬
对君主的不敬行为
谋大逆
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不孝
忤逆于直系尊长
谋叛
谋背国从伪
不睦
谋杀、贩卖远亲及殴打远系尊亲属
恶逆
谋杀或殴打尊长
不义
杀长官、师长及妻匿夫丧作乐改嫁
不道
杀一家非
死罪三人等
内乱
乱伦
A.法律的儒家化 B.法律体系完备
C.行政司法合一 D.重私权轻公权
A 解析:《唐律疏议》中的“重罪十条”强调不能违反儒家思想所倡导的仁义道德和“三纲五常”,即唐代的法律是以儒家思想倡导的行为准则为规范的,故A项正确;“法律体系完备”表述过于绝对,故B项错误;材料只体现了政治法律条文,并未体现司法审判环节,因此不能说明行政与司法合一,故C项错误;材料并未体现唐代“重私权轻公权”,故D项错误。
知识点3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5.统治阶级提倡妇女守节,理学家程颐甚至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但据学者统计,南宋一本小小的《夷坚志》里面记载61例妇女改嫁的事件,三嫁者6人,连皇帝的妃子都可以改嫁,如宋光宗的一个贵妃就改嫁到民间。对此合理的解释是( )
A.当时理学社会影响有限
B.儒学正统地位遭到动摇
C.程朱理学并不束缚人性
D.婚姻自由成为主流取向
A 解析:虽然理学在南宋时期是官方哲学,理学家程颐甚至宣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但妇女改嫁事件时有发生,这表明当时理学的社会影响力有限,故选A;新文化运动使儒学正统地位遭到动摇,排除B;程朱理学强调“三纲五常”,束缚人性,排除C;婚姻自由在近代才开始成为主流取向,排除D。
6.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刑部尚书舒化奏请重修《问刑条例》,以便纂入当时正在修订的《大明会典》,云:“仍将《大明律》逐款开列于前,各附例于后,刊刻成书,颁布问刑衙门。”沈家本先生称,“可见是年(万历十三年)所修条例,附律而行,本非单行之本”。万历《明会典》中所收明律,即“备载大明律文,以条例各附本律之下”。据此可知,《问刑条例》( )
A.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B.是律、令、格、式的合编
C.以经注律,律令儒家化
D.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A 解析: 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