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
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是中国古代法治的基本原则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目录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礼法结合——封建王朝的法律与教化
三、礼法完善——封建王朝的基层教化
课标要求: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西周时期:德治与法治的起源
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之上”、“国权至上”的法治。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
德
法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西周时期:德治与法治的起源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左传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德治思想的渊源
法治思想的渊源
德
法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2.春秋战国时期: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第一次德法之争——子产铸刑书
◎子产作刑书
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法治
叔向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邓析“竹刑”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2.春秋战国时期: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第二次德法之争——儒家与法家之争
案例一:
鲁国一个人,三次跟随君主出征打仗,三次当了逃兵,问他为什么逃跑,他说:因为我是独生子,家里有老父亲,我要尽孝道,所以当了逃兵。
儒
法
这种人,不能惩罚。
这种人,应该严惩。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2.春秋战国时期: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第二次德法之争——儒家与法家之争
任务一:梳理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各自的治国主张与教化思想
代表 时代 治国思想 教化思想 理论来源
孔子 春秋
孟子 战国
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主张德治,
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人性善
儒
韩非 战国
商鞅 战国
法
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要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人性恶
谁是胜利者?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2.春秋战国时期: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第二次德法之争——儒家与法家之争
任务二:先秦时期礼法之争的胜利者是谁?
孟子见梁惠王
商鞅见秦孝公
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
儒家: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法家: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推动秦统一。
有积极意义
符合时代需要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律令并行
秦 朝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 把工作带进坟墓的秦简主人喜
◎《云梦睡虎地秦简》局部
汉 朝
2.汉朝:沿袭秦律,制《九章律》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律
材料:律,法也。——《尔雅》
令
材料:令者教也,所以教民人;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
——《盐铁论》
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 以经注律
案例二: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廷尉观点:殴父,当枭首。
董仲舒《决狱》曰:父子至亲,扶杖而救之,非殴父也。《春秋》之义,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
春秋决狱:以儒家经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审判方式
“原心定罪”
原则:“原心定罪”(犯罪者的“心”:主观动机;法官的“心”: 道德伦理)实质是强调根据犯罪动机、目的、心态等主观因素来定罪量刑。
特色:伦理道德高于法律
以经注律:经学家用儒家经典来解释现法律条文
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