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与祖国统一
一、知识必背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初步确立
1949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正式确立
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发展
(1)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共提出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2)1982年,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中国人民的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奠定初步基础。
(三)中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内容
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
建立过程
(1)1949年,《共同纲领》提出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2)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认其为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意义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
(2)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五)新时期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成就
法律制度的方针及成就
(1)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
(2)成就:①为刘少奇平反昭雪,并在全国范围内平反冤假错案。
②198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③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形成。
民主制度的重建与完善
(1)重新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1982年,中共十二大确立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长期 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建立并完善基层民主体制
①法律保证: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
②各地在普遍推行村民自治、民主选举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发展了各种村民选举制度。
(六)“一国两制”的构想
提出过程
(1)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采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
(2)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构想。
实践
(1)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到祖国怀抱。
(2)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到祖国怀抱。
(七)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
真正停火
1979年元旦,《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中国人民解放军停止炮击金门,实现两岸间30年来的真正停火。
打破隔绝
1987年,台湾当局迫于形势采取了一些开放措施,允许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
历史性突破
(1)1990年,台湾地区成立海峡交流基金会。
(2)1991年,大陆地区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3)1992年,两会达成九二共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是两岸关系发展的历史性突破。
新发展
2005年,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率“和平之旅”访问团访问祖国大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会见连战一行,双方重申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主张台海和平稳定。国共两党最高领导人的会见,促进了两岸关系的新发展。
三通的实现
2008 年,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终于实现。
二、能力提升
(一)《共同纲领》VS 1954年宪法
《共同纲领》
1954年宪法
颁布时间
1949年
1954年
性质
临时宪法
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二)中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
1.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2.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亲密友党。而不是反对党或者在野党。
3.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三)特别行政区VS民族区域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民族区域自治区
不同点
社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