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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抢分策略语文
九年级下册
第9课鱼我所欲也
【课文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①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
(w)苟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é)也?由是则
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②非独贤
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an)食(shi),一豆羹(g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
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宫室之美、妻妾之
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xiàng)为(we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ei)之;乡
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
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④
【参考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
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
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
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憎恨的,但我所增恨的还有超
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
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什么(手段)不用呢?如果人们所憎恨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
能够用来躲避祸患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
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祸患,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
生命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憎恨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
仅贤人有这种心,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一碗饭,一碗粥,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过路的饥民也
不肯接受:踩踏过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辨
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
奉、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
为了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作丧失
了人的羞恶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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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教材考点知识梳理
【文意理解】
①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以“舍鱼而取熊掌”这一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
“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②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从正反两个方面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
③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
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④运用举例论证法。作者首先从正面举例论证,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
似微不足道的“一笔食,一豆奠”,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然后从反面
举例论证,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做对比,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
行为是多么不值得,也让人领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第10课唐雌不辱使命
【课文原文】
秦王使人谓安陵君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①安陵君日:“大
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善: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秦王不说。安陵君因使唐雎
(ū)使于秦。
秦王谓唐雎曰:“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且秦灭韩亡魏,而君
以五十里之地存者,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今吾以十倍之地,请广于君,而君逆寡人者,轻
寡人与?”③唐雎对日:“否,非若是也。安陵君受地于先王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
里哉?”④
秦王佛然怒,谓唐雎日:“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日:“臣未尝闻也。”秦王日:“天子
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⑤唐雎日:“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日:“布衣之怒,亦免冠徒
跣(xidn),以头抢(qiāng)地尔。"唐雎日:“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
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9u)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
之土也,怀怒未发,休浸()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
(gǎo)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0
素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日:“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