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立足职场有法宝》教学设计
【学习目标】
1、政治认同:通过案例分析,明确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增强对我国法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政治认同意识。
2、法治意识:通过自主学习,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增强法治意识。
3、公共参与:通过情景分析,阐明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提升公共参与能力。
【学习重难点】
1、学习重点: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阐明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2、学习难点:明确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阐明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提升公共参与能力。
【学习过程】
议题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议学活动一:自主探究教材P60-61,找出在我国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保障 、我国建立劳动法律体系的意义以及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学生回答并总结:
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2、我国建立劳动法律体系的意义?
(1)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3、劳动法调整的对象: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注意】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议学活动二:分析案例
案例1:某公司在国庆节假日期间,强令员工小张继续工作,而且还不额外给小张加班费。劳动仲裁部门判定该公司侵犯了劳动者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也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案例2: 大学生谢某去用人单位应聘时,学历、能力、诚信审核均过关,但最终仍未被录取。该公司HR称公司老板属马,谢某履历显示属鼠,两者属相不和,遂不予录用。谢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谢某的诉求。
案例3:因父亲早逝,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小王和残疾母亲相依为命,他们被某民营煤矿录取,从事井下劳动。相关部门发通告,告知煤矿负责人,“国家禁止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等高强度工作”,勒令该煤矿为母子二人重新安排合适的工作。
小组讨论:这些案例分别体现了劳动法的哪项原则?
小组代表回答并总结:
分别体现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和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1、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体现: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意义: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2、 基本原则之二: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体现: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3、 基本原则之三: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体现: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对残疾劳动者的特殊劳动保护
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高强度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等
议学活动三:阅读案例
【案例】应届女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烹饪学校以“仅招男性”的招聘条件拒绝她面试。邱某以平等就业权受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烹饪学校文案职位不属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劳动范围,烹饪学校未对邱某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仅以职位仅招男性为由拒绝对其进行面试,这种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邱某的平等就业权,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结合案例谈谈你是怎样看待平等就业的?
学生回答并总结: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我们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案例中烹饪学校文案职位不属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劳动范围,烹饪学校未对邱某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仅以职位仅招男性为由拒绝对其进行面试,这种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邱某的平等就业权。
目标达成:
1、为更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我国将职业教育培训列入精准扶贫工程,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职业培训至少对120万个贫困家庭的新成长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