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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九年级下册语文《送东阳马生序》考点精讲 【原文】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 【译文】我小时就特别爱好读书。家里穷,没有办法得到书,就经常向有书的人家去借,亲手用笔抄写,计算着约定的日子按期归还。 【考点】 〔嗜学〕特别爱好学习,主要指读书,翻译的时候可以直接译为“爱好读书”。嗜:读作shì,特别爱好。可以组词:嗜好、嗜读、嗜酒、嗜玩。 〔无从〕没有办法。现代汉语中依然使用,意思是: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做某件事)。如无从考查,无从入手。 〔以〕“无从致书以观”的“以”,是连词,表示目的,译作“来”,也就是说,“致书”的目的是“观”。“计日以还”的“以”也是连词,表示修饰,可不译,也就是说,“计日”是作为状语修饰“还”的,说明“还书”是“计算着日期”的,也就是“按期”。 〔笔录〕用笔录,就是用笔抄写。“笔”是词的活用,属于名词作状语,解释为“用笔”。 【原文】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 【译文】天气特别冷的时候,砚池里的墨水结成坚冰,手指不能屈伸,也不放松抄录书。抄写完毕,赶快把书送还,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因此,人家多愿意把书借给我,我也就能够看到各种各样的书。 【考点】 〔弗之怠〕这是一个文言特殊句式,即相对于现代汉语来说,这个句子有着特殊之处,那就是倒装,属于倒装句中的宾语前置句,因此,古人说的“弗之怠”,我们要按照现代汉语的语序去理解,理解为“弗怠之”,译为“不放松抄录书”。这里的“之”是代词,代抄录书这件事,“之”被放到了动词“怠”的前面了,因为这是一个否定句,否定词是“弗”。由此总结出宾语前置的一个规律: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放到动词前面。比如,古人常说的“未之有”“不己知”“不余欺”等,都是宾语前置,译为:“没有这回事”“不了解自己”“不欺骗我”。成语“时不我待”保留了文言句式,意思是“时不待我”。 〔走送之〕直译是“跑着送书”,可以意译为“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