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综合探究二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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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以“家庭生活,法律守护”为主题进行研究,撰写一篇研究报告。通过研究,了解文献研究活动包括四个环节及撰写报告的程序。
2.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婚姻家庭现象,梳理社会发展脉络。
3.加深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认识,增强家庭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科学的婚姻家庭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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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1
婚姻生活,法律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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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就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说法,在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影响下,男婚女嫁虽没有被法律强制性规定,但是大部分人都遵循。婚姻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家庭模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独立,因为自由、经济、环境等因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丁克、单身。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单身成年人口高达2.4亿,其中有7 700万人独居。另据估计,到2021年,独居人数将上升到9 200万。在单身的群体中,适婚高学历人口中女性占比已超越男性,并在一线城市更为明显。而近些年我国结婚率接连下降,离婚率持续上升,由此导致的单身人口越来越多。
【任务1】独立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观念变化,未来人们的婚姻关系、亲属关系可能发生怎样的改变?这些改变对我国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提示:(1)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婚姻或亲属关系上可能会有更多的选择,如终身不婚、丁克家庭、收养关系等。(2)为应对这些改变,我国的立法工作需要与时俱进。
议学活动一
【情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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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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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20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房1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22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 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 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王某认为李某继承其父的遗产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 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意,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约定。
【任务2】(1)小组商议:王某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
(2)王某对案中财产及债务的认识是否正确?
提示:(1)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李某婚前财产
王某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不正确
议学活动二
【情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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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
财产权
人格权与身份权
物权
继承权
知识产权
婚姻自主权
继承权
监护权
债权
股权
法律知识回顾:民事权利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条件
程序
基本原则
夫妻地位平等
人身、财产关系
法律知识回顾
家庭与婚姻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法律对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行为的处罚规定
继承与继承权
珍惜
婚姻关系
结婚
议题2
孝心家庭,情法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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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别让父母感觉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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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活动一
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孝敬父母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对“孝”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学生甲:“父母年龄大了,子女应该遵守‘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古训,常伴父母左右,照顾他们。”
学生乙:“在外地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很普遍,子女和父母常常不在一起,法律应该规定探望父母的频次。”
学生丙:“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可以随时随地与父母沟通,没必要用法律规范‘孝’的形式。”
学生丁:“父母和子女都有自己的生活,人们对亲情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孝’无法用统一的标准衡量,用法律规范‘孝’的效果不会好。”
【任务1】小组评议:请结合生活中的实例,运用家庭与婚姻有关知识,评析以上观点。
【情境1】
提示:(1)维护孝道,要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学生甲片面强调对中华传统孝文化的承袭,忽视了对传统孝文化进行批判地继承。
(2)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孝敬父母既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因此我们需要用法律约束一部分不尽孝的行为,同时我们更提倡加强情感教育,子女应积极主动孝敬父母。学生乙看到了法治的作用,没有看到德治的作用,具有片面性。学生丙、丁忽视了法治的作用,观点错误。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子女都应该经常回家看看,孝敬父母。
议学成果一
【任务1】小组评议:请结合生活中的实例,运用家庭与婚姻有关知识,评析以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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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