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教材选必二《法律与生活》第九课第二框
9.2 解析三大诉讼
JIEXISANDASUSONGI
主讲:星洛 时间: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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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温故知新
诉讼手段
非诉讼手段
以和为贵选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社会争议解决
行政诉讼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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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诉讼及其特点
02
目 录 / CONTENTS
诉讼的主要类型
9 . 2 解析三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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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一 诉讼及其特点
6·22杭州保姆纵火案发生于北京时间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莫焕晶在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进行盗窃并纵火,造成4人死亡(一位母亲和三个未成年孩子)。
2017年7月1日,杭州市公安局对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依法执行逮捕
8月21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2018年2月9日,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被判死刑;
6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9月21日,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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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一 诉讼及其特点
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焕晶在高层住宅内故意使用打火机点燃易燃物引发火灾,造成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莫焕晶还在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盗窃雇主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莫焕晶所犯罪名成立。莫焕晶犯有两罪,应依法并罚。莫焕晶于凌晨时分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导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动机卑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虽然莫焕晶归案后能坦白放火罪行,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莫焕晶归案后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行,系自首,对其所犯盗窃罪可予从轻处罚。
诉讼的
特点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诉讼的公权性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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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一 诉讼及其特点
二审判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审判长宣读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继续执行一审判决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莫焕晶以放火再灭火来实现借钱目的,足以证明莫焕晶有故意放火的意图;
莫焕晶选择于凌晨时分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对所犯放火罪行虽有坦白交代等酌定从轻情节,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公安消防救援不存在不尽职尽责的情况,莫焕晶的放火行为是导致本案后果发生的唯一原因。
二审判决时终审判决,也是自宣判之日即可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
尊重判决的“判决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仲裁的不足:
仲裁的程序简单,一裁终局;
没有了当事人进一步主张权利的回旋余地;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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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一 诉讼及其特点
小莹酷爱文学创作。一天,她偶然发现一本署名为小琪的诗集里载有自己的作品,后来得知是文学社的同学小琪擅自将社团内部讨论的稿件交给某出版社出版了。小莹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小琪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小琪认为这是在帮小莹宣传作品,并不侵权。社团老师出面调解,小琪不仅不道歉,还认为小莹小题大做。有的同学也认为小莹没必要这么较真儿。小莹觉得很困惑,不知该如何解决问题。最终,咨询过律师后,小莹在父母的帮助下,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莹创作了文字作品,在学校文学社活动时与同学进行内部讨论。同学小琪未经小莹许可,便将该作品擅自交给出版社公开出版,且出版物未署小莹的姓名。小琪的行为侵犯了小莹对该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等权利,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要敢于对侵害行为说不,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无法通过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的情况下,诉讼是解决纠纷、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最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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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一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的含义:
诉讼是指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经。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2.诉讼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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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二 诉讼的主要类型
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是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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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二 诉讼的主要类型
下述案例中提到的诉讼有什么区别?
陈某在小区散步时见一条狗很可爱,便去远引,结果被狗咬伤。陈某要求狗的主人石某赔偿其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一万元。但石某认为,如果陈某不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