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学习目标: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在不同时期的演变和完善;认识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与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相关;通过对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的学习,认识我国收回关税主权,完善税收制度的意义。
探究一:中国古代赋税都包括什么?
材料一
赋役制度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其目的主要是借以维持庞大的军队与官僚系统,并以此维持其统治地位。
赋
役
赋税
徭役
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田赋(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以人丁为主的人头税
户税(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其它杂税
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主要是成年男子)从事的无偿劳役
兵役
力役
杂役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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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期的赋役制度
西周分封制和井田制下的贡赋制度——诸侯: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
实行劳役地租,役重于赋
春秋战国时期——管仲“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鲁国“初税亩”:无论公私田,按亩数实数收税
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促进了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是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化的基础:
土地制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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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秦汉时期
1、田赋
秦朝:税率极高,“收泰半之赋”
汉朝:汉初税率大大降低,“十五税一”,“三十税一”
2、人头税(口赋、算缗)
秦朝:极重(“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汉朝:口赋:7-14岁每人每年20钱
算赋:15岁-56岁每人每年120钱
财产税:车船税、算缗钱(向商人征收的财产税)、税民资(对财产总额所征收的一般财产税)、饲养六畜交税
3、徭役:更卒:本县,一个月
正卒:郡国和京城,两年
戍卒:边塞屯戍,一年
编户制度(造册登记户口)
特点:
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很重(舍地而税人)
影响:
①汉初巩固政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②加强对农民人身控制和剥削。
汉朝赋役制度
材料二:至今上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
——《史记•平准书》
探究二:汉朝赋役制度的特点和影响
魏晋时期
——租调制
租——田赋
均田制(授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调——户税(帛或布)
内容
基础:
(三)隋唐时期的赋役制度: 租(庸)调——两税法
1、隋:沿用北魏的租调制
2、唐朝前期:租庸调制
(1)基础:均田制(国家把它占有的部分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耕种,国家对这些土地拥有所有权,而受田农民则获得对这些土地的使用权)
(2)内容:
租(地税、田赋):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调(户税、人头税):按人头交纳定量的绫(以桑蚕丝斜纹织就)绢(以桑蚕丝横纹织就)或布代替。
徭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庸(表明农民对国家的强制依附关系有一定松弛)。
(3)作用:
保障了政府财政收入;以庸代役保证了农业生产时间,促进农业发展和隋唐的强盛。
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从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的转变,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变革
3、唐中期:两税法
材料三 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但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中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
——《新唐书·食货志》
(1)背景:
土地兼并严重导致均田制遭到破坏,大批农民丧失土地成为流民,失去了输租庸调的能力,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探究三:两税法的背景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旧唐书·杨炎传》
财政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商人也要交税。
课税标准: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但由于古代的资产主要是土地,实际上课税的对象就是土地);
纳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