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检测
时间:60分钟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王老汉有三个女儿,女儿都出嫁后将侄子甲收为养子。父子俩开了一个铁匠作坊,收入可观,于是新建了8间瓦房。王老汉去世后,三个女儿要求分割8间瓦房。对这8间瓦房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出嫁的女儿无继承权,瓦房应由养子甲继承
B.养子甲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瓦房
C.养子甲和三个女儿应该平均分配这8间瓦房
D.养子甲分5间瓦房,三个女儿各分1间瓦房
2.被继承人周某娣因交通事故身亡,周某娣无子女,其丈夫、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被告朱某先与被继承人周某娣为亲姐妹,周某娣名下遗产由朱某先掌管。周某娣生前由其丈夫的外甥女原告杨某娥长期照顾。现原告杨某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朱某先返还周某娣的遗产。下列对该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杨某娥无赡养义务主动赡养老人可酌情分得部分遗产
②朱某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继承周某娣全部遗产
③法院应该引导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互谅互让、和睦团结
④必须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小张下班回家路上,一辆汽车突然闯红灯撞伤他。事后交警认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小张获得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一年后,小张和妻子小林闹离婚,小林要求分割这笔钱。小张说:“这是我的个人财产,你无权拿走。”小林却说:“这笔钱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可以要求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林可以分割该赔偿,因为该赔偿是在小张与小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②小林不可以分割该赔偿,因为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个人财产
③夫妻财产并不等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④夫妻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以避免财产分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前甲男为结婚买了一套房子,乙女有一叔父侨居国外,于同年8月得知乙女将结婚时,答应赠送两件高档家电作为乙女的结婚礼物,并于第二年2月将两件礼物带回交予乙女。2022年,甲乙因性格不合,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甲男要求分得上述两件高档家电的一件,乙女则要求平分房产,双方争执不下,又无任何财产约定。针对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都同意离婚,应适用协议离婚方式解决
②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③家电是乙女婚前接受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④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林老于2022年去世,其膝下有一子一女,长子林某有一个儿子林小二。林老在去世前留下了录音遗嘱,把自己的两套房子一套留给孙子林小二,另一套留给儿子和女儿。老人死后,女儿林女士并不认可老人的录音遗嘱,认为两套房子应该由自己和哥哥一人一套,林小二没有资格直接继承老人的遗产。双方各执一词,最后闹上法庭。对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尊重遗嘱人意愿是当事人和法院判决的首选
②录音遗嘱的有效性是影响法院审理判决的关键
③如果遗嘱有效,林小二就获得了遗嘱继承权
④林小二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不能取得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陈某与付某于2016年1月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4月离婚。2022年9月,吴某拿着付某2017年1月单方书写的18万元的借条将付某和陈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8.9万元,并提供了2019年1月和2020年1月向付某讨要借款的微信聊天记录。陈某表示家庭无此项支出,并对此借款不知情。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对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负有举证责任
②吴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据属于电子数据
③陈某需偿还本借款,因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法院不会受理吴某的起诉,因为已过诉讼时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父母离婚后,父亲文某近一年未探望7岁女儿文小某,文小某遂将父亲告上法院。关于未成年子女能否作为探望权的诉讼主体来主动要求父母对其进行探望,《民法典》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承办法院遂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典》中探望权的性质内涵进行说理,判决被告父亲履行其义务。法院作出这样的审理与判决( )
①彰显依法治国方略,有效破解了离异夫妻“探望不作为”的难题
②是通过诉讼调解维护未成年人文小某合法权益,呵护其健康成长
③表明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双方的离婚而消除
④体现出人民法院正确发挥司法能动性,有助于更好实现司法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魏某与妻子何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