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节:法律为我们护航
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
第四单元 走进法治天地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1.法律的特征
【产生方式】
②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实施手段】
【适用范围】
【旧知回顾】
①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作用)
2.法律的作用(3点)
②法律规定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应该履行的义务。(规定权利和义务)
③在生活中,我们既受到法律的约束,又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护作用)
【旧知回顾】
未成年人的含义
一、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公民:
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问题一:为什么未成年人需要特殊的保护?(3点)
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P96
②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P97
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P97
问题一:为什么未成年人需要特殊的保护?(3点)
问题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
我国宪法和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特别规定;
我国还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专门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保护未成年人是哪些人的责任?P99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全社会的责任)
问题三: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六个保护】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构筑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家庭保护
学校保护
政府保护
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
监护人
学校及教育机构
社会组织(妇联)、其他组织(科技馆、网吧、超市)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
政府及有关部门
(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
【主体】—圈起来
【P99相关链接】
2.(2016•玉林)2016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其提出,要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这体现了对留守儿童的( )
A.司法保护 B.家庭保护
C.学校保护 D.政府保护
D
聚焦中考
问题四:未成年人应如何对待特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P100
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待权利:珍惜权利
对待义务:自觉履行义务
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
1.为什么未成年人需要特殊的保护?(3点)
②保护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共识。
③保护未成年人是应有之义。
【旧知回顾】
2、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六个保护】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3.未成年人应如何对待特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待权利:
对待义务:
珍惜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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