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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未成年人不得进入KTV ,引网友热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中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灯光昏暗影响视力
声音分贝过高影响听力
进出人员复杂,影响身心发育
谈谈你的看法?你知道为什么如此规定吗?
过渡:可以说此项法律条文的修订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我们身为未成年人,社会给予了我们很多关爱,法律也是一样,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为我们护航》。
第十课 法律伴我们成长
10.1 法律为我们护航
2
学习目标
1.了解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的原因
2.知道我国通过法律手段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
3.知道我国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政府、网络6个方面筑成了保护未成年人的6道防线,体现了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和关爱。
重点: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
难点:法律给予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政府、网络六个方面特殊的关爱与保护
一 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1 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具有一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人。
A今年10岁,游戏充值了10元,是不能退还的,因为A的年龄能够支配10元;如果充值2000元,则可以退,因为A的年龄不具备处理2000元的意识和能力,但也需要孩子父母提供相关凭证,以证明未成年人是在未经父母授权的情况下私自转账打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免费参观博物馆、科技馆
亲子活动,父母陪伴
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学校组织文艺活动
由父母照顾饮食起居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
少年法庭
为青少年营造一片“净网”
图片有什么感受?
未成年人受特殊的保护和关爱
2.我们(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为什么?
①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人容易收到伤害的原因有哪些?
错误表达:
未成年人没有自我保护能力;
没有辨别是非能力;
没有自我控制能力
P97相关链接:关注儿童权利的发展历程
我国政府正式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第一份《儿童权利宣言》诞生
1924年
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
1959年
联合国通过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儿童权利公约》
1989年
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有196个国家
2015年
1990年
人类共识!
基本信息
探究一 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特殊保护
“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青年一代的成长,正是我们事业必定要兴旺发达的希望所在”。
“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思考:你从中得到哪些启示?
12
学以致用
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
②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少年儿童是我们伟大祖国的希望、我们伟大民族的希望。同学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今天播下的种子在将来有一个丰硕的收获。
——习近平
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
②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2.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2 感受法的关爱
打赏事件频发,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