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回归教材重难点05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标内容: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4.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考查方向:
必备知识:民法的基本原则;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合同的订立和有效;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途径;侵权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关键能力: 理解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处理好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学科素养:明确人身权和物权的内容,理解合同的履行和违约承担方式和途径,侵权责任的类型和承担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依法维护法律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解决社会争端。
一、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民法调整的主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所有人拥有);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关系,不适用民法。
3.民法调整的内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工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四、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维护人身权的要求
①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5.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姓名权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