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5.3 善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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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导入
播放视频《讨债不成欲轻生上演惊险“跳楼秀”》
思考:视频中这名男子的做法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应该如何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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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与人打交道。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遇到侵害 依法求助
新知讲解
遇到侵害,我们怎样依法求助?
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
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有哪些?
法律服务所
1
律师事务所
2
公证处
3
法律援助中心
4
“弱者的保护神”
法律服务站
律师事务所
公证处
代写法律文书,帮忙出主意,代替我们解决涉及法律的事务
处理法律事务、打官司、辩护等
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明合同、遗嘱、身份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法律援助中心
连连看
含义
诉
讼
诉讼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
俗称“打官司”,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争议案件的活动。
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活动。
刑事
诉讼
民事
诉讼
行政
诉讼
诉讼的三种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
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安局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遇到侵害,我们怎样依法求助?
案例一:中学生小峰自创歌词获奖,奖项却被参加复评工作的李某给了其他人。小峰以侵犯自己的著作权,一纸诉状将李某和张某告到法院。状告他们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民事诉讼
活学活用
案例二:2021年5月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孙某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遂于2021年5月9日正式对此案立案受理,决定没收孙某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7930.34平方米,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孙某某不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
案例三: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刑事诉讼
判断以下案例属于什么类型的诉讼?
诉讼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地位)
有人说到法院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情,只有违法的人才去法院打官司,你赞同这一观点吗?是不是所有情况都适合诉讼(打官司)?
诉讼成本
(1)诉讼周期持续的长短
(2)诉讼程序适用的繁简
(3)诉讼费用水平的高低
小组讨论
诉
讼罚
地位
诉讼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有勇有谋 应对违法犯罪
郑海涛,男,52岁,南京市滴滴邦尼代驾有限公司职工。2016年6月8日,雨花台区雨花西路与能仁里交叉口发生持刀抢劫案件,郑海涛悄悄报警后,绕到嫌疑人后侧攥住其手腕并夺下刀具,将其制服交给赶来的民警。2006、2007年该同志抓获两名小偷。2015年协助鼓楼公安分局抓获2名涉毒人员。
刘永春,男,43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光明村村民。2013年8月11日,段某携带菜刀、木棍窜至江浦街道光明村,翻墙进入童某家中,将童某及其儿子砍伤。童某跑到路边呼救,段某沿街追砍。家住附近的刘永春听到呼救声,立即冲出来,毫不畏惧上前阻拦,与段某展开搏斗,受害人童某及其儿子得以脱身。段某将刘永春身体多处捅伤逃跑。次日,段某被警方抓获。
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侵害他人的犯罪行为,你会怎么做?说说你的理由。
『提示』
勇敢而又机智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面对歹徒行凶,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
理由:①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②我们身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犯罪。③因此,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一、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必要性是什么?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