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外历史纲要常见名词历史解释汇总中古史
题型举例
(2022·淄博高三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悬泉置是两汉时期敦煌郡下辖的一处邮驿机构。经考古发掘,悬泉置遗址共出土文物7万多件,其中汉简3.5万枚,内容涉及诏书律令、使节往来、与西域各国关系、工作档案等。
材料二 在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一间房屋内已经破碎的泥墙墙壁上发现了一则墨书题记《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经专家们修复、释读,定名为《四时月令诏条》。它是西汉元始五年(公元5年)太皇太后发布的诏书,内容主要涉及一年四季的农事活动安排与诸如“毋攻伐大树”“毋杀孩虫”等“顺时应节”的禁令。
——摘编自谢继忠《敦煌悬泉置〈四时月令诏条>释文补证》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为汉代敦煌悬泉置《四时月令诏条》撰写一份解说词。(要求:多角度提取信息,分析全面,解释合理,不少于150字。)
2、生态保护法律化
(2)根据材料“它是西汉元始五年(公元5年)太皇太后发布的诏书,内容主要涉及一年四季的农事活动安排与诸如‘毋攻伐大树’‘毋杀孩虫’等‘顺时应节’的禁令”可得出,其史料价值是《四时月令诏条》以法律“诏书”的形式,确立了以“四时”为基础的自然时序和人事活动应遵循自然时序的生产生活准则,突出了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时禁发”“用养结合”的原则,提出了保护农业生态系统和保护林木资源、动物资源、水资源的思想,它在古代生态保护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材料二 在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一间房屋内已经破碎的泥墙墙壁上发现了一则墨书题记《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经专家们修复、释读,定名为《四时月令诏条》。它是西汉元始五年(公元5年)太皇太后发布的诏书,内容主要涉及一年四季的农事活动安排与诸如“毋攻伐大树”“毋杀孩虫”等“顺时应节”的禁令。
生态保护
(2)根据材料“它是西汉元始五年(公元5年)太皇太后发布的诏书,内容主要涉及一年四季的农事活动安排与诸如‘毋攻伐大树’‘毋杀孩虫’等‘顺时应节’的禁令”可得出,其史料价值是《四时月令诏条》以法律“诏书”的形式,确立了以“四时”为基础的自然时序和人事活动应遵循自然时序的生产生活准则,突出了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时禁发”“用养结合”的原则,提出了保护农业生态系统和保护林木资源、动物资源、水资源的思想,它在古代生态保护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材料二 在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一间房屋内已经破碎的泥墙墙壁上发现了一则墨书题记《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经专家们修复、释读,定名为《四时月令诏条》。它是西汉元始五年(公元5年)太皇太后发布的诏书,内容主要涉及一年四季的农事活动安排与诸如“毋攻伐大树”“毋杀孩虫”等“顺时应节”的禁令。
法律
2、汉代律令儒家化
到了汉武帝时期,经过几代皇帝的休养生息,汉朝的国力已经到达了顶峰,这时候汉初奉行的“无为而治”的思想,已经不能满足统治者的需求了。尤其是当时刘邦为了安定天下,实行的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的行政体制,随着国力的增强,地方对中央的威胁越来越大。汉景帝时,吴王刘濞甚至打着“清君侧”的旗号,挑起“七国之乱”,意图染指中央最高统治权。基于这种情况下,统治者越来越需要新的思想来强化皇权。儒家思想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重新被重视,汉朝法律的儒家化也正式拉开了帷幕。
武帝时,董仲舒通过以先秦儒学为基础,融合法家、道家、阴阳家等多家学派的思想,提出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新儒家体系,认为人和“天”是能相互感应的,阐明皇帝即为“天之子”,故为“天子”,是在人间的代言人。又将族权、夫权,家庭伦理纳入体系,构建了一整套完整的伦理纲常理论,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随后又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希望从思想上禁锢人民,强化君主至上的无上权威,因此被当时的统治者汉武帝所认可,儒家思想开始成为主流,最终形成了以天子为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统治。思想的演变必然会对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造成方方面面的影响,对于立法的渗透的就是它重要的一方面。
一、从立法角度看法律的儒家化
汉代的法律有律、令、法律章句、经义等多种形式。随着独尊儒术的开始,法制改革已经迫在眉睫,但是想要改变旧有的法律制度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为了打破法家思想一统法律的境况,当时的儒家思想首先渗透的就是司法领域,儒生们普遍参与法律活动,热衷于使用儒家经典来对汉朝法典进行注解,即“引经决狱”,又因《春秋》被引用的最多,史称“春秋决狱”。
二、从法律内容看法律的儒家化
1、刑事法律
在律法方面,为了维护君权的需要,武帝朝廷陆陆续续制定了一些新律,如《越宫律》、《朝律》、《左官律》等都是出现在这一时期。在罪名方面,还增加了一些严重的罪名,如“欺漫”、“诋欺”、“诽谤”、“腹诽”等,从这些罪名可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