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检测练习
一、单选题
1.李大爷立下遗嘱,将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三儿子,剩余两套房产大儿子与二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不满,不再探望老人和支付赡养费。李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两个月后,李大爷因病去世,大儿子要求按照公证遗嘱分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该以第一份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体现了公证的权威性
B.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C.大儿子有权分房,有遗嘱不一定意味着遗嘱继承,大儿子可以通过遗赠继承
D.三个儿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平均分配,大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
2.一个男孩双膝跪地,头上还顶着一块大石头,从早上开始,一口饭没吃、一口水没喝,一直到中午,其间还有一个成年女性拿着电线在殴打他。据悉,男孩已经第三次夜不归宿,教育过很多次就是不听,所以男孩的妈妈只好采取这样的惩罚方式。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B.父母不得虐待未成年子女
C.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
D.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林老于2022年去世,其膝下有一子一女,长子林某有一个儿子林小二。林老在去世前留下了录音遗嘱,把自己的两套房子一套留给孙子林小二,另一套留给儿子和女儿。老人死后,女儿林女士并不认可老人的录音遗嘱,认为两套房子应该由自己和哥哥一人一套,林小二没有资格直接继承老人的遗产。双方各执一词,最后闹上法庭。对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尊重遗嘱人意愿是当事人和法院判决的首选
②录音遗嘱的有效性是影响法院审理判决的关键
③如果遗嘱有效,林小二就获得了遗嘱继承权
④林小二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不能取得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甲、乙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儿媳亡故后,孙子丙与他们共同生活。甲、乙私下向丙订立了口头遗嘱,表示去世后将全部遗产留给丙。甲、乙去世后,女儿丁主张应由她继承全部遗产。以下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相关链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①应尊重甲、乙生前意愿,由丙继承全部遗产
②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丙无权继承遗产
③该遗嘱无效、应由丙、丁共同继承遗产
④丙、丁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王某是一位个体工商户,一生未婚,父母已去世,与养子小王相依为命。由于经营不善,王某欠下40万元债务,病逝后留下一套价值30万元房产。对于王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可继承王某的房产,须偿还债务40万元
②小王有权继承王某的房产,应偿还债务30万元
③小王有权继承王某的房产,不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④小王可以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偿还债务40万元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某法院在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案件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不注意对子女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二是部分家长在教育子女过程中,动辄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婚父母推卸教育责任。育小责大,做合格家长( )
①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明晰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③必须通过批评教育的手段去化解子女成长中的各种问题
④不能因婚姻关系改变消除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01年6月,朱某与周某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孩子,共同居住在朱某拆迁安置取得的市区某房屋里。2014年,房屋登记时,夫妻双方明确约定房屋归朱某个人所有并登记在朱某一人名下。2021年10月,朱某生病去世。朱某去世前将该房屋过户到朋友的儿子小陈名下,并立下遗嘱。此后,周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涉案房屋上设立居住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陈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合法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
②周某应依据已立遗嘱或合同获得涉案房屋居住权
③在涉案房屋上为周某设立居住权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④维护司法公正,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传统的监护制度主要是法定监护,比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引入意定监护制度,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范围从老年人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下对意定监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成年人均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监护事项
B.经事先协商后,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C.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