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课 法律伴我们成长
10.2 我们与法律同行
北流市初级中学政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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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导入
西安“哭诉维权”事件
2019年2月25日,西安投诉人某女士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分期付款购买全新进口奔驰汽车购车合同;3月27日,提车后因认为发动机存在问题与“利之星”4s店自行协商退换车辆未果。此后,她多次与4S店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该女子被逼无奈,到店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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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律同行
让我们一起来通过剖析“奔驰车主哭诉维权事件”,来探究我们该如何与法律同行
第一部分
树立法治意识
视频资源
奔驰车主维权现场实录
奔驰女车主的诉求合不合法?你怎么看待奔驰女车主的维权方式?
新闻回顾
舆论高度关注
奔驰车主维权事件之所以受到高度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奔驰车主自始至终都在依法维权!
郑某的维权行为与奔驰车主的行为有何区别?
北大肿瘤医院一医闹被批捕
2019年3月中旬,郑某陪其母在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接受住院化疗。郑某为其母亲办理出院手续时,因医生没亲自告知其出院注意事项,郑某觉得受到冷遇。便用力扯住医生的头发,并将刀架在了医生的脖子上。搏斗中郑某又将两名医生划伤。5月14日,记者获悉,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批准逮捕。
新闻回顾
知识解读
依法维权
奔驰车主,一没扰乱公共秩序,二没伤害他人,三没采取非法手段。一切行为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她只是在讲一种希望所有人都能听到和听懂的道理。这个事件之所以迅速成为网络舆情,不是因为女车主大闹,而是因为她理讲得好。这与那些不为讲理,只为闹事的人有本质差别。(via:法制日报)
而郑某呢,就因为医生没亲自告知其出院注意事项,觉得自己受到冷遇。就采取非法手段,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以,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批准逮捕。
奔驰车主和郑某的区别不仅在于道德素养的区别,更在法治素养。这也是为什么二者受到的待遇,天差万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你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
只有培育公众对法律的意识和尊崇,使人人怀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缺了法律意识,再好的法律也沦为摆设。
课堂笔记
①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
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②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
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③当法律真正铭刻在我们的内心时,才会充分体现其
自身的价值,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1.为什么要树立法治意识?P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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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料
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进校园
参观法院
参观监狱
法治班会
课堂笔记
①树立法治意识,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本要求;
②青少年不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受益者,更应该成
为参与者和推动者。
2.法治时代对青少年提出了什么要求?P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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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学会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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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奔驰车主维权事件后续
4月16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关于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表示,近期,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一事引起社会热议,为大力规范汽车消费领域乱象,现就全省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有关事项通知。
针对汽车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4月17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就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服务等费用收取、汽车消费者维权难的解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5月27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法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新闻回顾
奔驰维权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思考:奔驰女车主维权成功说明了什么?
知识解读
奔驰车主维权启示录
奔驰车主全程依法维权,最终如愿维权成功。可以说,她既是法治的践行者,又是法治的受益者。
维权靠“闹”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现象,从这个角度讲,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应该成为一个契机,真正推动中国消费市场向着法治化、公平化的轨道更进一步。
我们希望,在以后的类似事件中,市场监管部门应该主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而不是被动执法。消协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也要高度重视汽车消费领域,作为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