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时政热点2 我国出台黄河保护法守护母亲河
一、时政背景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黄河保护法》。这部法律将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
1、 为什么要出台《黄河保护法》?
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黄河保护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实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黄河保护法》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哪些保障?
(1)坚持一体化保护与修复
生态环境脆弱是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法律明确,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
(2)保障黄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利用
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法律强调,国家在黄河流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配置。国家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保障防洪安全
洪水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威胁。法律规定,国家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加强流域及流域间防洪体系协同,推进黄河上中下游防汛抗旱、防凌联动,构建科学高效的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在黄河流域组织建设水沙调控和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完善水沙调控和防洪防凌调度机制,保障防洪安全。
(4)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短板。法律提出,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
二、理论解析:
(一)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就要全面提升。《黄河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强国起到助推作用。
2、为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我们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必修2《经济与社会》
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经济增长动力。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短板。法律提出,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
2、贯彻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国家在黄河流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保障黄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利用。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
3、市场调节的局限性,它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为了自身不正当利益和眼前利益,生产经营者可能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甚至可能会损害国家利益,生产经营者的决策也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造成生态环境脆弱是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洪水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威胁、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短板的局面。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实施科学的宏观调控。出台了《黄河保护法》,形式促黄河流域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
(三)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制定《黄河保护法》,以立法形式保护黄河安澜,保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点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